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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M0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01 16:2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陶建爱代表: 

  您在市第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M007号《关于加大对缙云革命老区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扶贫工作和革命老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与市民政局、缙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接,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民政局、市建设局等部门对缙云县等地全市低收入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革命老区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实地了解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出台相关政策,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和革命老区工作打好基础。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今年是决战全面小康决胜脱贫攻坚关键之年,今年的工作任务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对标“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推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保持在10%以上,增幅力争保持全省第一,确保农村如期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切实做到“四个清零”,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以下情况清零、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无就业家庭清零。 

  缙云县是省政府批准的30个革命老根据地县(市、区)之一,共有革命老区村117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46.3%。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丽水市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加快革命老区的开发建设,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国家、省、市、县区四级政府上下联动,同级部门协同推进的扶贫改革和革命老区工作机制和组织架构,为推进扶贫工作和革命老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2019年9月3日,印发《浙江省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成员名单的通知》(浙扶贫[2019]3号),对省扶贫工作和革命老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明确了领导机构和办公室组成。2020年4月24日,印发《丽水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成员名单的通知》(丽扶贫〔2020〕1号),对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明确了领导机构和办公室组成,把革命老区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5月20日,印发《丽水市扶贫办2020年工作要点》(丽扶贫办〔2020〕7号)和《丽水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丽扶贫办〔2020〕8号),明确扶贫办和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制定了《丽水市全面打赢低收入农户增收攻坚战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后发文实施。市委市政府对扶贫工作尤为重视,市委胡书记多次召集市委常委会听取扶贫有关情况汇报,并在市扶贫办的专报上批示:这项工作是今年的收官之作,是要向历史负责和交账的,需作出专门部署安排。此外,近期他还到包括缙云县在内的全市各地开展扶贫工作督查暗访,所到之处,不用陪同,不打招呼,不安排接待,直奔农户家中了解实际情况,询问相关问题相当细致。吴市长专题召开全市扶贫工作座谈会,对扶贫工作作出重要安排。 

  二、实施红色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红色乡村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独有的精神特质、功能优势与时代特性,在乡村振兴中有着无法替代的地位与价值。我市制定了《丽水市红色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发挥丽水革命老区的独特红色资源优势,将“浙西南革命精神”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全面推动“丽水之赞”的自觉行动,结合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红色乡村振兴行动,以红色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为抓手,通过发展红色乡村经济、弘扬红色乡村文化、讲好红色乡村故事、修复红色乡村建筑、丰富红色乡村教育,推进红色乡村振兴工作,促进革命老区发展。 

  三、加大对缙云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今年5月,缙云县委、县政府出台实施《关于提升乡愁产业加快富民增收的意见》(缙委发〔2020〕8号),从今年开始,缙云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全面落实“富民增收十五条”,全力打造老区乡愁富民新高地。计划到2022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3年“翻一番半”,达到28000元以上。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缙云县积极扶持老区村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等各类设施,改造修缮县烈士陵园、白木坑红军战斗纪念地、榧树后红军战斗胜利纪念地、金竹红军战斗胜利纪念碑和南田飞机失事烈士纪念地等设施,完成各类项目建设29个,有效提升老区的基础设施水平。今年,缙云县全域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新建改造农村公厕60座,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村35个;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抓好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64个、美丽风景线1条;全面完成“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造农村公路68公里;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提升人口9.6万。同时,根据《丽水市红色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丽乡指办〔2019〕5号)、《缙云县“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活动实施方案》(缙委办发〔2019〕9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红色经济”“红色乡村”“红色扶贫”协同推进的“红色乡村振兴计划”。目前,设立红色产业、红色乡村、红色扶贫、红色文化和综合协调5个工作小组,结合乡愁富民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扶贫示范乡镇及示范村等项目推进,培育一批红色乡村示范乡镇和示范村。计划到2021年,培育红色示范乡镇3个、红色示范村12个。 

  三是加大公共服务扶持力度。今年,缙云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完成瑞杰实验学校二期建设,开工东渡小学等扩建工程,实施东渡、七里等幼儿园改造项目,着力破解“入学难”问题;出台待聘教师管理办法,关心关爱教师发展,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稳定优质的教师队伍;全力支持以缙云中学为龙头的高中学校高质量办学,创成省基本教育现代化县,不断擦亮缙云教育金名片。建设“儿童之家”18家,开展幼儿园放学后托管。积极开展“健康缙云”建设,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科学统筹医疗资源布局,启动县中医院迁建项目,扎实推进舒宁医院迁建,加快谋划新县妇幼保健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等项目。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签约率65%以上。 

  四、结合实施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开展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监测调研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革命老区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浙委办[2017]60号文件),省老促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革命老区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浙老促字[2019]4号)文件。这项工作的开展,旨在老促会以第三方的眼光客观评价“消薄”工作的成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建设富裕、文明、宜居的美丽乡村,实施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各县(市、区)老促会通过对“浙西南革命精神”的学习,结合实施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日益重视,以及长三角主要客源市场对红色旅游产品的需求日益迫切,丽水市红色旅游发展也迎来了新的机遇挑战。根据省老促会四届四次理事会议精神和省老促会浙老促字[2017]4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老促会撰写了《加快推进革命老区红色旅游产业,稳步规划革命老区绿色生态景区》的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从摸清现状,充分挖掘丰富的红色遗迹,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条件,着手在标准化管理、优质化服务上下功夫,长远规划,稳步推进红色旅游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就在推进全域旅游中提升红色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水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老促会会同发改局、文旅委、农办、财政局、农业局和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深入革命老区乡村,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撰写红色旅游调研报告。 

  下步,我们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政策倾斜力度,努力让老区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扶贫工作和革命老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杜立峰  联系电话:2090780)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8 

附件

丽农建复〔2020〕1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