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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溺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1 09:5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2020年9月3日下午5:19左右,我市一乡镇水域发生一起三人溺亡事件,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开学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校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学生防溺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请各地各校迅速行动,对辖区内的校园安全工作再落实、安全教育再覆盖。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多措并举,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防溺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坚决阻击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一、宣传教育落到实处。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开展形式多样、且易于学生接受的防溺知识普及、溺水风险警示教育等,引导广大学生时刻牢记防溺水安全“六不”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防”字当头,远离危险。 

  二、风险预警落到实处。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溺水事故特点,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加强联防联控、隐患排查、日常巡查、应急处置,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特别是学校、学生家庭居住地、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临近水域多的地方尤其要保持高度警觉,勤检查勤预警。 

  三、家校协同落到实处。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渠道,开展经常性的家校互动活动,督促家长切实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的防溺教育和监管,引导家长密切关注未成年人在课余、周末和节假日的活动,禁止孩子聚集性到没有安全防护的水域游玩,切实远离危险水域,最大限度避免溺水事件发生。 

  四、加强防溺工作督查。各地教育局要加大学校开展防溺安全教育、预警以及有关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织密织牢防溺“安全网”,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确保开学平稳有序。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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