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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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249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市委会:
贵委在丽水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49号提案《古村落在乡村振兴中要实现“四个留住”》收悉。对贵委的提案,市文广出版局、市农办、市旅委、市建设(规划)局、市财政(地税)局等相关单位分别组织了研究和办理。现综合答复如下:
我市古村落资源丰富,这些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保护与传承、利用与开发并举,在保护古村落方面,取得了积极成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中国传统村落158个,占全省的39.4%、全国的3.8%,位居华东第一、全国第三;省级传统村落198个,占全省近三成;有历史文化村落311个,占全省的22%,其中重点村51个,一般村260个。我市松阳县还被列为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中就包括贵委提案当中讲到的留“形”难、留“人”难、留“根”难、留“魂“难等问题,影响古村落的持续保护与发展。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全市传统村落保护暨拯救老屋现场会,强调传统村落保护重要性,部署全市域推进任务,并成立由党政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一致行动。
一、规划引领,统筹科学规划,促进多规融合
2018年5月,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负面清单》,划定保护“红线”。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起草《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法制保障,目前起草工作已在紧密开展中。最近,市文广出版局正委托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全域推进拯救老屋和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规划、行动方案和技术导则,坚持“不改变原状,最少干预,原材料、原尺寸、原工艺,合理利用”四个原则,防止新的“保护性破坏”。同时,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的培训,争取在松阳工匠队伍基础上,支持和培训若干个既有文物建筑修复资质、又接地气的“土团队”;加强部门沟通联动,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多规融合。
二、集中要素,统筹资金筹措,加强资金保障
古村落保护,资金投入是关键要素。近年来,我市多方位争取资金,积极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中央财政补助项目,每个中国传统村补助300万元(环保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各150万元),已到位资金2.22亿元;积极实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省补项目,每个重点村补助700万元,一般村补助50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6.25亿元;积极实施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中央补助项目,每个村补助1500万元,已争取到位资金7500万元;积极实施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近三年,争取到位资金6043万元。接下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财政支持、用地保障、税费减免等方面积极为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向上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历史文化村落补助、国保省保集中连片传统村落项目的同时,积极谋划和包装省财政对丽水“拯救老屋”和传统村落保护的专项支持。市委传统村落保护暨拯救老屋现场会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在加大统筹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历史文化村落补助等各个部门口上的项目和资金的同时,要考虑设立财政专项经费,并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增加相应的项目经费;要研究构建以政府公益补助为推手,产权所有人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拯救老屋行动体系。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动员鼓励企业家、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如建立“保护基金”,向社会、企业募集资金用于老屋和传统村落保护。
三、加大宣传,统筹媒体推介,做好“互联网+”文章
在前几年的新农村建设实践中,一些地方片面理解新农村建设为“新村建设”,大量的采取拆旧建新、弃旧建新,给古村落造成了冲击,这其中,认识问题是关键,一方面,少数干部和群众对老屋和传统村落承载的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和不可再生性缺乏认识,另一方面,民众也有迫切改变自身居住状况的愿望。为此,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以及基层组织,加强思想引导,加大宣传解释,扩大古村落、古建筑等的影响力,如结合“文化遗产日”等节庆开展有关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举办全市“十佳传统村落”、“十佳古民居”、“十佳民间节庆”等评选活动扩大影响力。后续,我们还将进一步拓宽和升级渠道,找准古韵、乡愁、宗亲等情感触动点,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国内主流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老屋和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景观价值、教化价值。广泛深入地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强推介与招商,引进社会优质资本、专业化团队,引导乡贤回归,积极培育发展乡村新型业态,促进可持续发展。及时梳理传统村落和老屋文化板块和线路,把相对离散的资源点位,按照风水文化、建筑文化、民俗文化、耕读文化、“非遗”文化等等,以文化的经纬串连起来,通过互联网产业优势,做好“互联网+”文章,宣传丽水传统村落和老屋文化。
四、盘活资源,倡导“活态保护”,促进融合发展
“人”是古村落保护利用中最重要的资源,盘活古村经济与文化,必须将“人”的盘活,放在重要位置。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加大保护投入的同时,积极开发旅游和文化产业。如莲都区下南山,引进联众集团进行保护性开发与利用,“欢庭·下南山原生态度假村”已经投入试运营。松阳县立足县域内资源优势,紧抓地方文化特色,将传统村落建设融于居民生活,开展传统民居改造用于民宿经营,建成“云上平田”、“过云山居”等一批精品民宿。遂昌县长濂村,有序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被评为市级精品农家乐综合体。按照“彰显区域特色、体现农村特点、传承优秀文化”的要求,深入挖掘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民俗风情村落等历史文化村落的历史典故和个性特色,实现“保护促利用、利用强保护”的良性循环,将历史文化村的建筑文化、民俗文化、耕读文化、农事节庆等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丰富的休闲旅游资源,推动乡村休闲旅游文化发展。如缙云县首先发展河阳、岩下等基础较好的历史文化村落,岩下村有着精致的石头房、石头路,桃花岭村有着隋唐时代的括苍古道,发展特色乡村休闲旅游业。以推进村庄景区化促进传统村落保护,按照A级旅游景区标准,完善旅游功能和服务设施配套的同时,加强历史文化村落的修复和保护,整治周边环境恶化的状况。去年全年全市共评定了216个A级旅游景区村,其中已定3A级旅游景区村25个。在“画家村”、“摄影村”等特色村落定位的基础上,邀请艺术家在乡村、老屋建立工作室,打造写生创作基地,让知名艺术家成为“新村民”、“新乡贤”,让艺术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动能。松阳县目前已签约了夏克梁艺术工作室等多个艺术家工作室,以及“南岱手绘艺术文创村”、“边走边画写生创作基地”等项目。后续,我们还将进一步盘活乡村资源,挖掘内涵,研究古村落串点连线成片保护与利用,加强与院校单位的合作共建,在推进全域保护的同时,推进全域旅游和全域发展。
感谢贵委对我市乡村振兴及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季晨吟 市文广出版局文物处
联系电话:13372386162 传真:0578-2091360
邮编:323000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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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