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47295F/2020-14661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4 17:39: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现有尾矿库18座,其中在用库12座,停用库6座。2019年以来,丽水市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管职责,扎实推进尾矿库安全治理,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未发生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一是全面排查治理尾矿库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市安委办牵头开展尾矿库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共排查出问题尾矿库4座,并对问题和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建立挂牌隐患治理工作月通报制度,督促企业倒排时间完成整改。截至目前,挂牌督办的4座尾矿库已整改到位。
二是加快推动停用尾矿库闭库注销。严格审核把关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方案,提高闭库治理标准,将闭库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结合起来,实现闭库即满足注销要求。同时,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尾矿库通过回采实现对尾砂综合利用,彻底消除尾矿库安全风险,实现“变废为宝”。2019年以来,全市共计注销停用尾矿库7座。
三是着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落实全市18座尾矿库的管理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和环保责任人,并在网站上公布。会同专家逐一对尾矿库进行体检和分级分类评估,要求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同时,根据各尾矿库具体情况制定风险防范化解“一库一策”,通过3年集中治理,建立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尾矿库安全联网监测预警,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