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16W/2020-13277 | 文号 | 丽司〔2020〕40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
今年下半年,全市村社组织将全面换届,这是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按照省司法厅“法治护航村社换届”专项行动和市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司法行政机关结合自身职能优势,充分发挥“三团一员”(普法宣讲团、法律服务团、法治保障团、人民调解员)作用,提供“六大”法治服务保障,确保村社换届顺利开展。
一、法治宣传。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工作者广泛宣传村社组织换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村社组织换届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宣传全面推行“一肩挑”和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等,讲清楚“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规定的情形和法律依据,宣传严肃换届纪律“十严禁”“十不准”,确保换届选举标准、要求和纪律落到实处。加强对换届过程中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发挥法治文化阵地、村(社区)公共文化场所等作用,用群众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和网络、手机、动漫等新媒体,加大村社组织换届全过程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要带头宣传法规政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法律服务。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乡村法律顾问作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分片包干任务,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村(社区)党员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换届选举当中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换届选举政策法规问题及时释疑解惑,对土地流转、山林承包、征地拆迁、婚姻继承、宅基地管理等热点法律问题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向党员群众发放服务联系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指派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
三、法律审查。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村社组织换届实施方案、有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做好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村社组织换届“法律体检”,对换届中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有关问题梳理出来,提交当地党委政府作决策参考,及时提醒予以修改和完善,确保各环节、各程序符合法律要求。帮助村(社区)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规章制度,帮助村(社区)就集体土地承包、重大建设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进行审查,确保基层依法治理和依法办事。
四、法律监督。依法规范选举程序和选举过程,探索公证服务村社组织换届工作,特别是对投票、监票、计票等各环节进行现场公证和监督,确保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确保换届选举公开、公平、公正。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侵害选民权利、违法违规选举、拉票贿选、寻衅滋事等影响选举的行为,及时提供法律处理意见,确保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村社组织换届后,对新一届村社班子的工作交接、帐目移交、合同协议、印章管理等进行法律见证,确保交接工作顺利完成。
五、法治保障。充分履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职能,每半个月集中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排摸,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教育和帮扶,及时掌握其思想状况,引导全体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正确行使选举权,防止被他人拉拢引诱,参与破坏选举活动,保障选举工作顺利的进行。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排查因选民资格、财务公开、选举程序等引发的争议纠纷,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参与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抓好村社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着重从“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和行业专业人士中选聘调解员,指导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六、法律培训。村(社区)组织换届后,及时对村社新一届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等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村(社)务的能力水平。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帮助村社组织建立健全议事范围、规则程序、会议制度等,提高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水平。协助村社组织处理好有关法律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就选举后可能出现的新的利益冲突问题、群众上访等问题,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整合相关处室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和联系督导组,细化落实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指导力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村社换届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清单式”“组团式”服务。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包干联系督导工作任务,加强对重点村、难点村、后进村的督促检查,做到每周一次了解进展情况、每半月一次实地督导、每月一次向市村社换届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加强总结宣传,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法治服务保障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丽水市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 丽水市司法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