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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首起欺诈骗保案被宣判
时间:2020-09-08 09: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日前,龙泉市一名参保人员因骗取医保基金获刑,这是自2019年龙泉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首起宣判的欺诈骗保案。 

  据了解,20161023日,当事人为市区某公司安装监控工作,在安装PVC管时被管卡弹出的钉子击中左眼。事后虚构自己为妻子宿舍钉水泥钢钉时被钉子击中左眼,且无第三方责任的事实,先后骗取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共计人民币24217.81元。案发后,当事人将人民币24217.81元退回至龙泉市医疗保障局职工医疗支出户。 

  这起案件时间跨度久,方式隐蔽,但从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到一审判决仅仅用了30余天,可以说,这起案件能够在短时间内按法定程序走完得益于监管手段的多样化和部门协同的便捷化。 

  自去年成立以来,龙泉市医保局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当好医保基金“守门人”为目标,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通过智能网审、视频监控审核、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截至目前,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7家,年度考核扣款3.6万元,住院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清算扣款211.5万元,从源头上筑牢医保基金的安全防线。(龙泉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