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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丽水市农民增收提速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时间:2021-10-11 17: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农”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市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丽水市农民增收提速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截至10月1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764226393@qq.com

2.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联系人:王艳杰,电话:2091026


附件:1.丽水市农民增收提速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2.《丽水市农民增收提速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丽水市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丽水市农民增收提速攻坚五年行动计划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推动全市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全面打造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山区样板和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山区样板的意见》《丽水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缩小“收入差距”,全面实施“418”工程,聚焦提高农民“四项收入”,抓好产业强农、就业富农、帮扶惠农、改革促农“四大行动”,落实农民增收提速攻坚“十八条举措”,构建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持续增收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持续保持全省前列,年均增长10%以上,2025年达到38000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95。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2025年达到25000元,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13000元以下情况。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提高农民经营净收入,实施产业强农行动

1.提升农业主导产业竞争力。突出“名特优新”核心追求,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开展“对标欧盟·肥药双控”新三年行动,推动农业主导产业品质化发展。发挥山地气候优势,做精做优生态种植业、做大做强现代养殖业,打造缙云茭白、松阳香茶、龙泉灵芝、庆元甜桔柚、丽水大鲵等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动优质菌菇、名优茶叶、精品水果、道地中药材、高山蔬菜等特色产业集约化、特色化、优势化发展。到2025年,农业主导产业产值达到11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投公司,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发展乡村新型产业。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入挖掘乡村多重功能价值,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文化创意、网络直播等新型产业。成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保护与价值链发展联盟。打响二十四节气节庆品牌,每年评选一批精品节气节庆活动,按照评定一类、二类、三类等次分别给予每场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奖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乡村电商“个十百千”工程,建设提升乡村产品公共服务平台1个、乡村电商运营中心10家,培育直播企业100个、农村带货达人1000名,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80亿元。到2025年,新型产业产值达到425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商务局、团市委)

3.深化兴林富民工程。构建生态赋值和品牌赋能的高质量林业产业体系,实施“国家公园+”、竹木产业振兴、森林康养培育、林下经济发展、木本粮油保供五大行动,提升高效竹林、木本油料、珍贵树种和大径材三个百万亩基地,把林业产业重新打造成为富民强市的重要支柱产业,实现林业行业总产值900亿元,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达到39%。深化集体林地地役权、林权等各项改革,推动工商资本“上山入林”,新增林地流转40万亩、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0家。率先开展森林碳增汇、碳金融、碳交易,持续扩大森林经济价值和释放增收能力。培育森林生态文化,开发高端森林产品,建设一批科普教育、天文观测、森林康养、气候养生、户外运动等基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林业中心)

4.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产品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对核准或备案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且一个年度内技术、设备、软件等实际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不含生猪屠宰、竹木加工),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10%奖补,单个项目市财政最高奖补不超过500万元。推进农产品加工规范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食品生产许可认证(SC认证)的,给予每家1万元奖补。加强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配套建设一批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每年提供农业农村项目用地1000亩,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业产值达到567亿元。开展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打造3个区域性农产品骨干市场,建设综合型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和冷链物流设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5.实施农业“双强行动”。落实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在良种良法良技上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现代种业,谋划建设4个现代育种基地,力争在新一代生物育种技术上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数字农业,推广避雨栽培、喷滴灌、无土栽培、数字农业工厂等新型农业种植模式和技术。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加大丘陵山区微型耕作、轨道运输、节水灌溉、植保无人机等适用农机研制使用,每县选择一个主导产业开展全程机械化试点,鼓励各地围绕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紧缺机械对山区适用小农机购置叠加补贴。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村一品”科技支撑体系,畅通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的渠道。支持科技特派员带项目、资金、技术和成果服务乡村产业。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5.5万元/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70%左右,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8%,每千个农业从业人员拥有专业基层农技推广员1名,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2%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农林科学院)

6.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高质量推动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合联升级发展,大力培育农创客,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民生产成本。引导和培育乡贤、大学生、农创客投身现代农业,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相互补充、优势互利、分工协作的利益联结合作机制,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争取建成65个产业农合联、20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新培育的市级产业农合联实体化主体、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领性家庭农场(含示范性青创农场)、引领性大学生农创客,分别给予每家1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奖补。对全市有引领性、创新性、典型性贡献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5万元至20万元奖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到2025年,培育引领性社会化服务组织50个、家庭农场150个、农村青年电商3000名、新农人1000名、农创客1900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供销社)

7.双招双引激发产业潜能。落实“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实施农业农村“双招双引”八大工程,聚焦全产业链发展,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交易市场、出口等产业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浙南早茶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农创客基地、双创园、孵化园、小微企业园等招引平台,集中力量引进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高新科技人才,形成乡村产业发展新优势。对认定的创业园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园建设补贴和创业孵化补贴。新培育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每家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补。对经监测合格的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每家10万元、3万元奖补。农业农村招商引资额累计200亿元以上,招引重大项目50个以上,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0家,引进农业科技人才1000名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

8.“山”字系品牌引领增收致富。推动国家公园品牌与“山”字系品牌融合发展,全力打造一批国家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对“丽水山耕”生态农产品年度采购额200万元以上的“丽水山耕”渠道代理商,给予采购额1%奖补,单个项目市财政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对被评为“丽水市农产品销售大王”的农业主体,给予每家10万元奖补;对拳头产品开发达标的,给予每个30万元奖补;对列入拳头产品创建培育名单的,给予每个10万元奖补;对建成核心基地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补;对新培育的“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示范项目,按照评定一类、二类等次分别给予每家 60万元、40万元奖补;对新培育的“丽水山居”精品民宿示范项目,按照评定一类、二类、三类等次分别给予每家 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补。到2025年,建成“丽水山耕”生态农产品直供出口基地,开发推出15个以上具有市场影响力和鲜明地域特色的“丽水山耕”拳头产品;“丽水山景”乡村旅游经营总收入达到80亿元;建成“丽水味道”品牌旗舰店50家,对新培育的“丽水味道”品牌旗舰店给予每家 15万元奖补,农家特色小吃销售额达到100亿元。全面激活水经济,打响“丽水山泉”高端水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农投公司、市城投公司)

(二)聚焦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实施就业富农行动

9.推动农民培训转型。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每年统筹整合各级资金1000万元以上用于农民培训。建立市县联动、形式多样、方便群众的新时代农民全员、全生命周期培训体系,统筹开展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社会管理服务型和技能带动型高素质农民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全市新培训高素质农民和实用人才3万人次以上,普及性培训20万人次以上。升级以“农三师”“新农三师”为主体的乡土人才品牌体系,选拔培育丽水“农三师”“新农三师”500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

10.加强农民创业就业扶持。实施就业惠村、创业富村、技能兴村行动,实施“雁归”返乡创业引领计划,健全“乡村工匠”培训培育机制,打造一批乡村创业孵化载体;壮大乡村振兴合作创业带头人队伍,举办各类创业活动100场次以上;落实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打造“丽担贷”创业担保贷款品牌。实施农村居民家庭就业清零行动,建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动态评估监测,促进农村人力资源与市场需求精准匹配。到2025年,全市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占比达到1/3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11.扩大农村项目“以工代赈”。对乡镇、村实施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业基础设施等项目鼓励实行以工代赈,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多措并举做好务工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到2025年,乡镇、村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以工代赈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聚焦提高农民转移净收入,实施帮扶惠农工程

12.加强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实施低收入群体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有效路径,建立先富带后富的帮促政策制度。推进数字化帮扶,谋划出台“幸福码”等场景应用,建立标准化清单化帮促制度和县乡村户一体帮促机制,建立分类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精准政策体系。派强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和驻村工作组,开展“百个侨团、千家企业、万名乡贤”助农帮扶,健全社会资本、公益组织共同帮促的激励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两不愁三保障”长效机制,统筹推进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自然灾害、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8项基本救助以及统筹健康保险、浙丽保等综合保障措施,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减支,防止规模性返贫。低收入农户子女全教育阶段资助率100%。落实低收入农户电费、电视收视费、无线网、水费、办事费等减免政策,减免低收入农户各类保险。督促低收入农户子女至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40%每月给付赡养费。倡导低收入农户参与红白喜事不随礼或少随礼。逐年稳步提高标准,持续落实低保、低边渐退期和单人户施保、支出型贫困纳入低保制度,确保应保尽保。至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3000元/年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委改革办、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国家电网丽水电力公司、华数公司、自来水公司等)

13.增强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建立开发式帮扶机制,创新产业扶持、旅游扶持、科技扶持、金融扶持、社会扶持、消费扶持等举措,建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为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升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共同富裕示范项目建设。低收入农户培训全部纳入农民培训体系并给予补助。加强低收入农户就业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发展种养加、农家乐等乡村产业项目,根据其发展规模和类别等,给予一定补助。鼓励低收入农户以入股的形式参与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组织,给予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贷款,执行LPR利率,并给予全额贴息。低收入农户生产需要的农机具,购置费用给予补贴。给予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店面或摊位租金补贴。每年公益性岗位保持在1400个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在岗不少于1000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办)

1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长期可持续的增长机制,实施“百村示范、千村联动”强村计划,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五年行动,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资金用于推动村集体增收,各县(市、区)每年安排不少于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3%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开展乡村振兴十大激活行动,拓宽多元化市场力量参与乡村建设通道,推动乡村平台设计、业态植入和战略经营。大力发展“一镇一特”“一村一品”,支持乡镇、村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民族、文化与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村产业。开展花园乡村建设行动,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精品花园乡村创建奖补,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建设项目实行村级工程“集体建”模式,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发展壮大强村公司,深化“村企结对”合作,高质量落实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集体经济项目,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年收入10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300个。强化村集体经济富民惠民功能,发挥村集体经济支持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和推动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局)

15.打造“消薄飞地”升级版。用好山海协作平台,完善“飞地”抱团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发展跨区域的“飞地”抱团项目。对全市14个“消薄飞地”项目进行迭代升级,健全股权投入、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等机制,提升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全市“消薄飞地”每年实现返利0.8亿元以上,各级强村公司带动农民就业3.06万人,促进农民增收5.28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

(四)聚焦提高农民财产净收入,实施改革促农工程

16.统筹推进“大搬快聚”和“两进两回”。围绕“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的目标,持续开展下山农民创业园和幸福社区建设,加强搬迁农民全员全生命周期培训,进一步提高搬迁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拓宽山区农民下山入城、各类要素上山创富的通道。按照“同城同待遇”的要求,有序推动搬迁农民市民化,保障其在迁入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发展权益。到2023年末,建设农民搬迁安置小区69个、安置点38个,推动9万山区农民“富民安居”,到2025年累计实现搬迁农民15万人。健全“两进两回”长效机制,实施新乡贤带富工程和大学生返乡创业计划,推动人才、科技、资金、项目等要素集聚乡村、服务乡村,增强村庄发展活力,形成村强民富互促共进的生动局面。支持松阳开展以“两进两回”为抓手促进城乡融合助推共同富裕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17.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创建全国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构建支持乡村振兴的多元化融资机制,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推动涉农信贷管理机制创新,健全农村产权确权办证、价值评估、交易流转、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拓宽农村抵押融资渠道。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农户小额普惠贷款3万元以上额度全覆盖,农户信用贷款年均增速高于15%。推动保险、投资理财等现代金融服务向农村下沉,实现普惠型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行政村全覆盖。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到2025年,全市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100亿元、农户贷款余额达到1300亿元。(责任单位: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丽水银保监分局等)

18.深化农村集成改革。探索以土地为重点的乡村集成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积极稳妥探索农房财产权更丰富的权能实现形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乡村产业。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合规地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农民持股计划,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抵押等实现形式,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企业,完善市域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推广庆元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预留转”模式,提高土地流转效率。支持各县(市、区)争创省级乡村集成改革试点。对新争取到国家级、省级农业农村改革试点的县(市、区),分别给予每项30万元、20万元奖补;对在农村土地、农村金融等改革上作出贡献的县(市、区),给予30万元奖补。到2025年,全市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增收2.5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改革办、市自然资源局)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两级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定期开展指标研判。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要研究抓好GDP、规上工业薪酬、规上服务业薪酬等农民增收宏观匹配指标,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积极落实农民增收各项政策举措,加快补齐农民增收短板。农民增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

(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各县(市、区)要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促农增收新路径,科学制定出台本地农民增收提速行动方案,统筹各类资金推动农民增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真抓实干,确保农民收入持续高速增长。

(三)层层压实各级责任。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把农民增收作为“第一民生指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对各项惠农政策、增收举措的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严肃问责。各乡镇、街道要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和村级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激励他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增收致富,营造创新致富、勤劳致富、先富帮后富的良好氛围。


《丽水市农民增收提速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农民增收是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第一指标”。“十四五”期间,我市要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全面开启打造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山区样板的新征程。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按照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的新要求、新定位,市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聚焦“缩小收入差距”,牵头起草了《丽水市农民增收提速攻坚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起草过程

5月20日,市农办、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起草组,草拟《计划》提纲。6月1日,《计划》提纲经市府办综合四处审定开始起草工作。7月8日完成《计划(初稿)》。7月19日,向局属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继续修改完善,形成《计划(征求意见稿)》。8月17日,向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农办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修改建议7条,采纳7条。8月23日,我们再次对《计划(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进一步修改完善。8月25日,杨秀清副市长听取《计划(征求意见稿)》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起草组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目前的《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特点

《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有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聚焦共同富裕,坚持目标要高。按照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拼尽全力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兼顾“缩小收入差距”的需要与可能,尽量把目标定高。“十四五”期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持续保持全省前列,年均增长10%以上,2025年达到38000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95。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2025年达到25000元(实现翻一番),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13000元以下情况。

二是聚焦四项收入,坚持有的放矢。聚焦农民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四项收入”,针对性地提出产业强农、就业富农、帮扶惠农、改革促农“四大行动”,力争努力补齐农民增收短板,充分挖掘农民增收潜力。

三是聚焦精准有效,坚持举措要实。围绕构建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持续增收机制,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短期与长远相结合,挖掘谋划了促进农民增收的十八条举措,逐项明确工作目标、奖补措施和责任单位,确保措施精准有效、责任清晰。

三、主要内容

按照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围绕“缩小收入差距”这一核心目标,全面实施“418”工程,即:聚焦提高农民“四项收入”,抓好产业强农、就业富农、帮扶惠农、改革促农“四大行动”,落实农民增收提速攻坚“十八条举措”。

(一)聚焦提高农民经营净收入,实施产业强农行动。提出提升农业主导产业竞争力、加快发展乡村新型产业、深化兴林富民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农业科技强农工程、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双招双引激发产业潜能、“山”字系品牌引领增收致富等八项举措。

(二)聚焦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实施就业富农行动。提出推动农民培训转型、加强农民创业就业扶持、扩大农村项目“以工代赈”等三项举措。

(三)聚焦提高农民转移净收入,实施帮扶惠农工程。提出加强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增强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造“消薄飞地”升级版等四项举措。

(四)聚焦提高农民财产净收入,实施改革促农工程。提出统筹推进“大搬快聚”和“两进两回”、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深化农村集成改革等三项举措。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举措有效落实落地,《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三条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两级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定期开展指标研判。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积极落实农民增收各项政策举措,加快补齐农民增收短板。农民增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

(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各县(市、区)要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促农增收新路径,科学制定出台本地农民增收提速行动方案,统筹各类资金推动农民增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真抓实干,确保农民收入持续高速增长。

(三)层层压实各级责任。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把农民增收作为“第一民生指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对各项惠农政策、增收举措的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严肃问责。各乡镇、街道要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和村级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激励他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增收致富,营造创新致富、勤劳致富、先富帮后富的良好氛围。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http://www.lishui.gov.cn/art/2021/12/7/art_1229218399_36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