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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986461759/2021-35760 文号 丽市监〔2021〕64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1-1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丽水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16: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丽水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丽水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提升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浙市监知〔202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围绕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打造高校院所与中小企业专利对接平台,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努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重要窗口”示范样本,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贡献丽水力量。

二、总体目标

有效激发专利技术创造和运用的潜在资源,构建推动专利技术向中小微企业转移转化的市场机制和公共服务机制,形成创新资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动态平衡格局,促进科技创新与中小微企业成长深度融合。

——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2021年,配合省局推广运用面向全市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全门类、全流程“一件事”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专利一企业精准匹配系统. 建成服务范围覆盖全市的丽水市知识产权线上服务平台;至2022年创建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1家;2021年至2023年,每年向中小微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500次,开放实验室服务600批次,“浙里检”服务小微企业订单数6500单以上,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托管服务100家以上,每年至少对1个县域主导产业开展一次专利导航或分析评议,举办一次专利技术对接(成果推荐)会,惠及中小微企业100家以上;累计培养知识产权实务人才100人,推广建设知识产权联盟3家,建立主导产业专利数据库3个以上。

——专利转化运用更加活跃。2021年至2023年,推广运用浙江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专利转化政策进一步完善。三年累计实现专利权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数量达800件以上,其中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数量达60件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达15亿以上,达成产学研合作项目8项以上,实现专利产业化项目90项以上。

——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2021年,建设科研组织与企业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转化联盟;至2022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专利转化企业合作机制,至2023年,全市累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50家以上,新增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中小微企业75家以上;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2.5%,科技人员数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沉睡专利唤醒计划。

1.加强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支持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集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为一体的专门机构,主动对接中小企业技术需求,以专利权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唤醒未充分实施的“沉睡专利”,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2.激活高校院所创新能力。鼓励高校院所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着力攻克一批前瞻性、关键性技术,培育一批高价值发明专利组合。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引导高校院所建立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以提高专利质量、盘活创新资源、引导专利转化为目标,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成效。

3.加强涉农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支持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联合国内外知名涉农高校、院所、农业领域龙头企业成立农业知识产权转化联盟,推动涉农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农业知识产权转化基地建设,将基地打造成为农业知识产权转化重要载体和知识产权成果展示观摩的示范样板。

(二)激活企业创新主体意识。

1.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构建国家、省、市三级示范企业梯队;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对通过认证企业给予经费支持;引导入库企业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支持企业吸纳专利技术。

2.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面向全市中小企业定期调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建立项目需求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政银企”对接平台。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丽水窗口,提高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效率,帮扶企业畅通融资渠道。

3.引导企业加强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开展专利导航,指引产业创新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企业开展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主的专利导航项目,切实发挥专利导航的支撑作用。

(三)完善服务体系。

1.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完善丽水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功能,以“互联网+”模式,提供基础数据集成、信息整合发布、成果展览展示、项目对接交易等综合服务。

2.推动建立完善和使用知识产权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充分结合地方“科技贷”,加强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

3.培养激励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人才。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浙江基地、丽水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运营、咨询、培训等实务人才培养,支持知识产权学科、知识产权智库、知识产权研究院等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相关工作的资源投入和政策配套,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三年行动方案的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明确细化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及时跟踪实施进展及成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保障,加大转化支持力度。建立专利转化激励机制,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的实际成本。加强与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对接,将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纳入专利预审快速通道,切实缩短科研机构创新周期。推动知识产权运用相关指标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综合考核,形成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坚持专利转化实施目标及结果导向,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坚决遏制明显不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的专利转让、许可行为,指导企业用好专利产品备案系统,确保实施效果可统计可考核,切实提高各类项目实施质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对发生不良影响、出现套取补贴等异常行为的责任主体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总结推广,营造转化运用氛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本区域专利实施效果、专利产品产值、带动就业人数等实施效果的数据统计,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定期发布各地专利转移转化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典型模式、典型单位,努力营造专利转移转化的浓厚氛围。


丽市监〔2021〕64号关于印发《丽水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