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机关在清廉建设中具有标注性、引领性作用。
日前,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集体。
清廉机关建设,到底该“建什么”“怎么建”?近年来,丽水市检察院厉行“丽检之干”,创新推出廉情日志、“一考两访”、基层巡察等机制,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
压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要牵住“牛鼻子”,从2017年开始,丽水市检察院推出党风廉政建设廉情日志制度。两级院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人手一本廉情日志。从年初党风廉政工作部署到季度工作汇报,从廉政教育学习到查摆问题,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都要及时记录在案,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廉情日志作为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
作为浙江省检察机关首创,该制度实现了主体责任落实的全程动态监督,强化了院党组和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担当意识。“有了廉情日志,我们对一年的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更明晰了,决策部署更加科学精准。”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郦元婷说。
2016年至2018年,该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你认为班子成员有哪些不足?”“具体办案过程中有哪些廉政风险点需要补漏?”今年4月,在对基层检察院的巡察工作中,谈话问题开门见山。
早在2016年,丽水市检察院就在浙江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系统内巡察工作,把“政治巡察”作为重点,加强对队伍的全方位监督。由市院对基层院和市院内设机构的重点工作、特色工作推进情况专项巡督,通过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进而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提高执行力。
在某基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过程中,督察人员发现因承办检察官的遗漏告知,导致被害人未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据此,督察人员向办案检察官发出整改通知书。办案检察官当即整改,并承诺今后将严明办案纪律,全力保障诉讼当事人相关权益。
“司法巡察是一次政治体检,目的就在于找出问题、改进工作、提升品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王潭金介绍。
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丽水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自觉接受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今年,以地方党委为主导的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检察院主动和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联络沟通、交换意见。在驻市院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协助下,丽水市检察院针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形成全市共性问题清单,全市检察系统对清单的38个问题联动查摆整改。目前各院均已整改到位,下步将开展整改评查。
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同样重要。为此,丽水市检察院实行了“一考两访”制度。
“一考”即“一季一考”,对党的最新理论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每季度进行一次闭卷考试。全市检察系统联考,全员参加,专人监考。在最近一次季考中,市检察院青年干警潘聪获得了满分。“以前更侧重业务学习,刚开始考拿不到满分”,潘聪坦言,“考试的压力让我转变了观念,督促我加强政治学习。”
“两访”即访社区和访家庭。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干警家庭及所在社区进行走访,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管,形成对干警立体、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打造人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律己的良好政治生态。
清风扬正气,廉洁润人心。依托清廉机关建设,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了丽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3个案例入选高检院、省检察院典型案例;20人次获得省级以上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人数创丽水检察历史之最,并首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称号;丽水检察首创的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被写入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报告和“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检侨之家”涉侨检察工作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实现了最高检业务标兵破零、最高检工作报告丽水检察元素破零、全国检察系统机制推广破零。
来源:丽水日报 记者 曾翠 通讯员 毛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