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丽土挂字(2019)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地块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出让人授权丽水市国土资产交易中心承办。
二、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寿元路与青林路交叉口东北侧(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公共设施用地。
3、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公共设施用地50年。
4.土地面积:宗地总面积220158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196208平方米(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5.计容建筑面积≤444100平方米。
6.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
7.住宅建筑限高80米。
8.地块建设还应满足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规划设计条件(丽规条〔2019〕17号)。
9.起始价和保证金:起始价14.3亿元;保证金7.3亿元。
10.地块受让后动工竣工时间:动工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前;竣工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拍卖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买前未在莲都区范围内成立公司的,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必须在莲都区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即竞买时需按照《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上述地块竞买: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竞买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市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含滞纳金、违约金)的;竞买申请不符合拍卖出让须知文件要求的。
五、拍卖出让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出让人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报价:竞买人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
4.成交确认:出让人根据《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审查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5.签订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结果公布:出让人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六、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办理数字证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申请报名、报价。
意向竞买人应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3日上午9时至2019年12月23日下午4时,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丽水市丽水市交易厅;
3.点击欲申购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5、申请人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信息、宗地现状、宗地条件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均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在2019年12月23日下午4时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7.3亿元缴纳到指定账户。
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竞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不再退还。拍卖人在拍卖出让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四)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七、网上拍卖竞价主要事项
(一)网上拍卖时间
拍卖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时至最高价产生。
(二)竞价报价规则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三)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拍卖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拍卖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结果确认
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入选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网上拍卖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
网上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竞买人竞价的,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五)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拍卖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六)特别说明
1、该地块采用带方案网上公开拍卖出让,包括丽水市城规委通过的《丽水莲都灵山未来社区建筑设计方案》和丽水市发改委提供的《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建设运营特别约定协议》等。受让人须在签订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与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步签订《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建设运营特别约定协议》,并根据《丽水莲都灵山未来社区建筑设计方案》、《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建设运营特别约定协议》等相关要求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全程接受丽水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和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
2、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自行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费用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3、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丽水市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函》执行。具体问题可咨询丽水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李先生,联系电话:0578-2106708。
4、《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已由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为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并已签订设计合同,签约设计合同价柒佰肆拾万元整。受让人须根据要求,履行设计合同的支付义务,具体按照《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建设运营特别约定协议》执行。
5、《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建设运营特别约定协议》相关条款由丽水市发改委和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说明并监督执行。具体问题可咨询丽水市发改委前期办陈先生,联系电话:0578-2091066。
6、《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建筑设计方案》纸质文本可向丽水市发改委前期办领取。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发改委1839办公室。
7、该地块建设的公寓式酒店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
8、该地块的出让文件包括《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地块拍卖出让公告》《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地块拍卖出让须知》《丽水莲都灵山社区红线图》《丽水莲都灵山社区规划设计条件》《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建筑设计方案》《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建设运营特别约定协议》《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丽水市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函》等。
八、受让人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下列资料(一式四份)到丽水市国土资产交易中心接受资格审核。竞得入选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3.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4.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5.单位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8.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9.如参加资格审核执行人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10.银行资信证明。
11.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成交,竞得入选人须当场下载打印《成交确认书》。
九、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契税)。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清不少于成交价款的50%(含50%),剩余土地出让价款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付清,否则视为违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十、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教育附加费、白蚁防治费、消防审核费、墙体材料改革专项费、散装水泥限袋费、物业管理公共部分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用房资金、营业用房资金和契税等。
十一、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地块的总地价款外按地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另行征收,即:若该地块内有为政府配建或者政府回购的建筑面积或小区配套的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学校、幼儿园、居家养老用房等,也一并在总地价外征收配套费。
十二、供地条件为用地现状,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交地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前。
地块的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等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土地出让面积与规划围墙红线后退、公共道路或公共设施代建等引起的实际用地面积不一致时,以项目验收后的实际用地面积为准登记发证。规划设计条件中有围墙控制线的地块,原则上竣工后按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围墙控制线确定宗地确权界址线。
十三、竞得入选人应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与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同步签订《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建设运营特别约定协议》。如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建设运营特别约定协议》的,视为违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竞得人应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十四、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入选结果无效,没收竞买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十五、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严格遵守竞买规则,在地块拍卖及竞买期间,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阻扰或影响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活动。如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发生上述不当行为,可能影响该地块正常拍卖出让的,经查实,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依法中止该地块拍卖出让,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六、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七、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十八、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在网上拍卖开始前和网上拍卖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二)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十九、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丽水市国土资产交易中心
地址: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14室
电话:0578-2668080、2668222、2668127。
联系人:柯先生、吴先生、叶女士。
二十、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