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拓展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研究讨论改革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12月22日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召开《丽水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意见征求稿》专家论证会,邀请有关部门对统一目录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论证。
会前,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书面17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并同步挂网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至目前收到市建设局反馈意见1条:“对禽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行政处罚”事项的职责边界进行修改。因职责边界为省里统一制定发布,故不予采纳。
会上,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通报《丽水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目标任务清单(2021-2022)》完成情况,介绍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草案)意见征求稿》的框架、编制思路。与会人员就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原则、标准和事项对应的职责边界做了详细分析,深入论证。
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信访局和市综合、执法局分管领导;市发改委、市档案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