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市城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2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详见《丽水市城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放宽条件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或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5.服务期限: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周年。
(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12月30日,“工作经历”以工作单位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国有企业等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委托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展,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2年1月3日8:30至2022年1月5日18:00。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CaAN4w,请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职称(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及一寸彩色近照1张。
(二)资格初审
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笔试
笔试科目根据报考岗位类型分别为工程管理、综合、财会、建筑设计、规划设计、暖通设计、园林设计等七类,总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材料写作组成,主要测试应考者与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免笔试人员超过3人,增加比选环节(比选方案见附件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打分,有佐证材料的得相应分值,无佐证材料的不得分。按比选成绩由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其他人员则需参加所报岗位笔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和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经笔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则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经比选的免笔试人员放弃面试,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招聘岗位有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总成绩。无免笔试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丽水市城投公司岗位安排。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拟聘用对象需解除与其他单位劳资、社保及证书资质挂靠等关系。招聘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属企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四、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如考前21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以及其他尚处在医学管理期间的对象,近14天有较大规模聚集性疫情省份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前21至28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至35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以及市外和近14天内有市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所有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地点或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相关场所。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应主动申报,在进入考点时如实填写并提交《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3)。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可通过中国政府网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国资委网站、丽水人才网、“丽水城投”微信公众号,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通畅。
丽水市城投公司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丽水市城投公司人力资源部0578-2154509
监督电话:丽水市城投公司纪检监察室0578-2154296
附件:1.丽水市城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丽水市城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比选方案
3.健康申报承诺书
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
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性别 | 年龄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工程管理1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土木类、建筑类、水利类、电气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
2 | 工程管理2 | 3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土木类、建筑类、电气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 | 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相关工作经历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笔试,年龄放宽至40周岁: 1.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称(资格); 2.原“985”“211”或“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3 | 工程管理3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水利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市政工程类、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工程管理 | 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相关工作经历 | |
4 | 项目前期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2年及以上项目前期或政策处理相关工作经历 | |
5 | 市政工程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土木类、建筑类、市政工程、工程管理相关专业 | 近5年从事市政工程相关工作 | 具有市政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免笔试,专业不限、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6 | 综合管理1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笔试,年龄放宽至40周岁: 1.具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2.原“985”“211”或“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7 | 综合管理2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笔试: 1.原“985”“211”或“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8 | 人力资源管理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中共党员 | |
9 | 投资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水利类、环境工程类、生物工程类、 | 具有2年及以上招商、投资相关工作经历 | |
10 | 营销策划 | 3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2年及以上营销、策划相关工作经历 | |
11 | 采购管理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2年及以上建材采购或工程造价工作经历 | |
12 | 财务管理1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男 | 35周岁以下
| 财务会计类、会计学、审计学 | 具有2年及以上财会相关工作经历; 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专业、工作经历不作要求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笔试,年龄放宽至40周岁: 1.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职称(资格); 2.原“985”“211”或“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13 | 财务管理2 | 2 | 女 | |||||
14 | 财务管理3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 |
15 | 子公司 副总经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土木类、建筑类 | 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8年及以上建筑设计相关经历 | 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免笔试,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16 | 规划设计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城乡(城市)规划相关专业 | 具有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具有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的免笔试,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17 | 结构设计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土木类、建筑类 | 具有建筑结构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具有建筑结构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免笔试,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18 | 建筑设计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土木类、建筑类 | 具有3年及以上建筑设计相关工作经历 | 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免笔试,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19 | 暖通设计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相关专业 | 具有暖通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具有暖通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免笔试,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20 | 园林设计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园林相关专业 | 具有园林、景观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具有园林、景观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免笔试,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附件2
序号 | 项 目 | 分值(分) | 备 注 | |
1 | 学历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5 | 取最高分值 |
2.原“985”“211”或“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 | 4 | |||
3.全日制本科 | 3 | |||
2 | 工作 经历 | 具有与岗位匹配的工作经历(得分标准为1年(含)-2年得1分;2年(含)-3年得2分,依此类推;5年及以上得5分) | 5 | |
3 | 证书 | 1.具有符合免笔试条件的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6 | 取最高分值 |
2.具有符合免笔试条件的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会计师、A类法律职业资格等之一 | 5 | |||
4 | 其他 情况 | 中共党员 | 2 |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人员类别 | 参考人员□ 工作人员□ | |||
健康码 | 是否持有健康码“绿码” | 是□ 否□ | |||
旅居史 | 本人近28天内是否有境外国家(地区)旅居史。 | 是□ 否□ | |||
本人近21天内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 是□ 否□ | ||||
重点人群 接触史 | 本人近21天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前述三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是否有进口冷冻食品接触史? | 是□ 否□ | |||
健康状况 | 本人近14天内,是否出现发热(腋温≥37.3℃)、咳嗽等异常症状。 与你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共同工作的密切接触人员当中是否有相似的发热/呼吸道病例? | 是□ 否□ | |||
其他需向会务组申报的特殊情况 |
一、本人保证以上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承诺不实、隐瞒病史和接触史、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考试期间将自行做好防护工作,自觉配合体温测量。
三、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将主动报告,自觉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本人在考试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浙江省和丽水市有关法律及传染病防控各项规定。
申报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