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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1-02-18 15: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全称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简称 丽水经开区
机构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 网站地址 http://kfq.lishui.gov.cn/
联系方式 0578—2059892 传真 0578-2990031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
机构职能


单 位

主要负责人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党政办公室

梅进波

管委会大楼19

0578-2600109

党群工作部

苏超坡

管委会大楼10楼

0578-2990600

发展改革部

胡伟斌

管委会大楼21

0578-2600756

经济发展部

吴龙

管委会大楼17

0578-2600826

投资促进部

陈栋

管委会大楼6

0578-2600050

财政国资部

吴应娟

管委会大楼16

0578-2600118

建设管理部

程赳

管委会大楼5

0578-2990179

社会治理部

邓伟娟

管委会大楼9

0578-2996001

综合执法部

郭华军

双招双引大楼

0578-2867007

(一)党政办公室(挂深改办、考核办、市人大工作联络处、审计局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党务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法制、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材料、重要文件。承担党工委、管委会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党工委、管委会议定事项的交办、督办。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政策研究,负责各相关领域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对外联络与协调工作。协助市人大开展监督、组织代表活动等工作。负责牵头办理党代会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协同做好政府采购工

作。负责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监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挂人才办牌子)。牵头组织协调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基层党建、农村基层党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和作风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承担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免、交流、考核和人员出

国(境)等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资薪酬、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和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人才工作宏观管理、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和检查督促。负责重大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联系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牵头重大人才科技平台建设,牵头组织重要人才科技活动。协同开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就业服务等职责。

(三)发展改革部(挂市统计局开发区分局牌子)。负责拟订并实施经济发展、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情况,牵头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管理工作,牵头重大项目要素保障。负责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重大技术装

备推广应用和高端产业功能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统筹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山海协作工程等发展战略。负责“军民融合”综合协调工作。牵头重大平台整合提升、高能级战略平台创建工作。负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牵头服务业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在地统计工作,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市发改委委托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办理工作,协调落实对口支援、创新区(大花园)建设工作。负责牵头落实省、市“山区 26 县”“浙西南革命老区”等相关政策。

(四)经济发展部(挂营商服务局、市科技局开发区分局、市商务局开发区分局牌子)。负责制定并实施产业准入指导目录、准入政策和准入管理办法。负责牵头侨台经济工作,牵头丽水市台商投资区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产业平台运行指导、机制建设、考核督查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负责散装水泥、新墙体材料使用管理。协调通讯行业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企业稳定发展工作。负责推动金融业发展,引导新兴金融业的规范运行。负责协调金融机构服务开发区发展,落实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和引导其规范发展工作,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统筹商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推进内外贸融合及商贸服务业发展。负责电子商务协调与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落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相关任务。牵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丽水联动创新区建设、丽水综合保税区创建。指导协调开发区化工园区建设。牵头营商环境建设。统筹指导和协调开发区科技工作。

(五)投资促进部。负责牵头统筹推进“双招双引”工作,负责招商战略研究、政策制定、兑现审核、计划下达、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统筹产业平台和招商公司的招商工作。开展招商项目的盯引、洽谈、签约、落地、建设、投产前履约评估的全周期闭环服务和管理。负责完成全年招商任务,组织招商活动,开展招商产业研究。负责项目的决策咨询和项目选址落地、帮办服务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管理,并收集、整理、分发招商信息,做好信息动态跟踪等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对接,牵头召集开展相关项目调查、评估、评审工作。负责非工项目招商(不包括商贸综合体、文旅综合体、房地产类等项目),落地后移交产业平台、招商公司。负责审核各类工业及非工项目招商投资协议及协议管理。负责驻外招商机构的发展与管理。负责招商接待、招商培训、对外招商宣传、招商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牵头重大项目招商(含非工项目)。负责水街基金产业园管理工作。负责山海协作产业招商培育、飞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外资招商工作。负责做好招才引智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财政国资部(挂国资办牌子)。负责统筹和管理财政工作,组织、调节、管理、监督财政资金的收支。负责年度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协助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概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履行管委会出资企业的出资人职责,监督指导所属国有企业。承担绿色产业基金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企业政策扶持资金的复核、兑付工作。受委托行使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市直有关单位派驻机构和产业平台(水阁、富岭腊西、龙江)中非独立法人资格机构的统一会计核算、集中支付等工作。负责开发区所属单位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工作

)建设管理部(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分局牌子)。负责拟订和实施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装配式建筑等绿色科技建筑政策,引导建筑业产业集聚发展,培优扶强建筑业企业。负责组

织实施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负责推进建筑业工业化发展。负责牵头开展“未来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负责市政(不含供水、污水处理管理)、环卫、园林、亮化、燃气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电力、通讯、供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城市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室内装修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

目报建审批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协同开展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社会治理部(挂政法委、信访局、社会发展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牌子)。负责统筹协调派驻开发区有关政法机构工作。负责和指导协调平安建设、综治、信访、维稳、流动人口管理、禁毒、应急指挥、反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指挥平台、市政府“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的承办反馈工作。指导、协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统筹推进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治理事件处置、社会风险研判三个平台建设。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受理和接待工作。负责督查各单位(部门)信访事项办理落实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开发区教育、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等发

展规划。参与开发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负责开发区各类学校规划和教育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工作。协助推进开发区教育改革。参与开发区教育管理,参与拟订政策并指导、协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开发区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工作。负

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指导南明山街道开展基层治理、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国防动员等工作。

)综合执法部(挂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市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开发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开发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牌子)。依法行使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

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组织行政执法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建立健全开发区及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制度,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监督减排目标的落实,承担组织协调应

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

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信访工作。负责开发区及化工园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编制和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应急管理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

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开发区安委办的日常工作。

负责牵头“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负责犬类管理、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咪表泊位、停车场、户外广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等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花园云(城市大脑)等相关职能。负责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智慧管理指挥中心工作。负责国土监察工作;负责劳动监察、劳动保障、争议仲

裁等工作。负责案件的审核、听证、报备、复议应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指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