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60671/2021-28023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公告和通告 | 发布机构 | 宣传信息科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区内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丽经信〔2018〕48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发展和企业家成长搭建学习提升、交流互动、协同发展的平台,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和创新能力的提升,现就“丽商菁英3.0”清华大学--丽水市企业高质量绿色发展高级研修班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和名额
丽水市雄鹰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龙头骨干企业、挂牌(拟)上市企业、成长型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小升规企业等优质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期计划招收学员55人,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授课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期研修班学制一年,每月授课2天(周末双休日),共计24天。研修班在2018年丽商菁英(1.0)和2019年丽商菁英(2.0)合作的基础上进行变革和创新,形成“丽商菁英3.0升级版”,围绕企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具体需求,充分整合清华大学在国内外积累的各类优质资源,对学员开展集中授课。在研修期间,除了知名专家教授面授指导外还将举办有知名企业家参加的各类讲座、管理论坛、专题沙龙,以及组织实地考察游学等活动。
三、授课地点和证书
为方便学员学习,授课地点以丽水市区为主,清华大学校内安排1-2次教学,至少安排一次市外实地考察游学活动。全部培训课程结束后,经考核通过的,统一颁发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结业证书,加盖“清华大学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证书信息可登录清华大学继续教育与认证网站查询(网址:http://thtm.tsinghua.edu.cn)。
四、研修学习费用及政策
本期研修班学费为每人32860元,费用包含:课程设计费、学费、讲义费、场地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费、合影、通讯录、班级文化衫、工作餐等,不包含:学员住宿费、往来交通费、学习期间学员活动费。本期研修班由丽水市经信局委托举办,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办,丽水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协办。
本研修班参加学员学费可享受政策补助,市本级(市直、莲都区、开发区)参加学员按《关于加强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丽经信〔2018〕48号)文件规定享受学费补助50%政策(《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初定报销比例为70%,待发布后按此新政策比例执行),各地参照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期研修班报名原则上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请参加学习的企业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报开发区经贸局1701办公室(联系人:严柳燕,联系电话:2600113)。
(二)报名结束后,由市经信局与清华大学联合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的学员,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放入学通知书,学员在接到入学通知书后,按规定一次性缴清研修费用,并办理有关入学手续,按时参加研修学习(计划3月-4月开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丽商菁英(3.0)”清华大学——丽水市企业高质量发展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开发区经贸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