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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74X/2021-13098 文号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0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如何做好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1-02-03 15:3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缙云县公安局

长久以来涉及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由于其承载的主体特殊性,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引发舆论关注造成不良影响。而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出行平安的重要举措。笔者结合所在麒麟中队辖区重点车辆源头清零工作完成情况,就如何进一步有效推进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查找车主存在难度。各辖区路面中队针对车管所对重点车辆进行梳理时发现:部分车辆所有人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拨打电话有的停机、有的关机、有的电话不存在或者称自己不是车主,更有甚者在多次拨打电话后将中队电话号码屏蔽;由于拆迁或其他原因部分车辆的登记地址发生变更或者登记地址为虚报等问题导致查找实际车主困难。

(二)查找车辆存在困难。重点车辆中部分年久失修已解体变卖未按照正常程序办理报废或注销手续;少数多年前被盗未办理被盗抢手续;部分因所挂靠公司经营不善倒闭法人代表失联无法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或无法查找车辆;还有部分车辆挂靠在辖区的运输公司但车辆实际外地运营,最终导致查找车辆困难。

(三)部分车主不配合。部分个体重点车辆车主,不关注车辆违法信息及车辆状况,认为办理车辆检验和违法处理业务增加成本而拒绝办理;对于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拆解报废收益比卖废铁、拆卖零件等方式所得收益少,因而将车辆私自卖掉而不走正常的报废程序,致使源头隐患清零工作开展效率不高。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调研发现,辖区内运输企业中约有70%至80%为挂靠企业,其余为自营企业,被挂靠企业在实际中仅仅是扮演虚拟车主的角色,并没有真正履行车辆管理责任。此外,部分自营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车辆管理工作职责不明确,责任未压实,导致车辆管理混乱,部分车辆出现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情况,后续处理工作无着落。

(二)车辆源头监管呈现多头管理。重点车辆的管理涉及到运管、交警、安监等多个职能部门。在实际管理中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工作中联勤联动少,难以形成有效管理合力。同时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互通不够,存在信息资源流失的情况,重点车辆失管漏管的现象时有存在。

(三)交警处罚手段震慑力不足。尽管当前重点车辆已实现户籍化管理,部分重点车辆出现“双逾”问题后,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交警部门没有相应的强制手段,能采取的手段也只是局限于约谈、通报、批评教育等,对企业的影响有限,部分企业会实施整改,仍有部分企业置若罔闻维持原状。

三、做好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部门沟通,形成管理合力。一是强化与运管、安监等职能沟通交流,互相通报运输企业管理、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信息共享。二是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安监、公安、交通等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关联性,积极开展常态化的路面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活动,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三是依靠基层党委政府牵头,定期组织召开运管、安监、交警、教育等部门联席会议,通报辖区内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及企业,对其法人代表进行约谈或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对其采取有效限制措施,共同推动解决重点车辆管理中问题。

(二)严格路面管控,确保交通安全。一是紧抓路面主战场,对重点车辆违法行为零容忍整治,特别是对超限超载、货车非法改拼装、酒驾毒驾、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严管严处,营造高压严管态势。二是依托集成指挥平台,精准分析高违法重点车辆轨迹,加大路面缉查布控力度,提高重点车辆违法整治工作效能。三是深化企业GPS监管平台运用,对发生“双逾”的车辆进行轨迹核实,发现继续上路行驶的,坚决予以严格处罚。

(三)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源头监管。一是交警部门要积极对建议推动法律法规制定,明确在出现重点车辆双逾”行为的企业、个人处罚工作中交警部门的权限及处罚依据,必要时可采取的强制手段等,提升交警处罚的震慑力。二是建议提高重点车辆运输企业的准入门槛,特别是挂靠性质的企业,规范企业运营行为。三是将出现严重交通违法、严重交通事故、双逾行为等纳入企业征信,与企业的贷款、经营资质等挂钩,倒逼企业加强管理,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真正从源头做好监管。

(四)广泛宣传提示,加强教育引导。一是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对其法人代表、车主、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重点针对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以及违法不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教育督促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二是整合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手段,公开曝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大造舆论声势,让重点车辆所有人、驾驶员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业务,接受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