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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6894/2021-34073 文号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深入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实施意见(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11:2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丽水市深入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实施意见(2021-2023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深入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实施意见(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我市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倍增行动计划,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激发传统制造业新活力,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发展的行动旗帜,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厉行“丽水之干”不动摇,深入实施平台“二次创业”,全力主攻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深化空间整合、园区集聚、倒逼整治为特征的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1.0版成功经验,创新实施以数字化、集群化、服务化为标志的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加快传统产业凤凰涅槃、低效企业腾笼换鸟,持续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努力构建制造业绿色发展标杆地,为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3年,传统制造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加速转型,落后产能和“低散乱”企业整治加快出清,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取得实质性成效。

产业更具特色。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提升发展钢铁冶炼、金属制品、不锈钢、合成革、竹木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壮大半导体、精密制造、健康医药、时尚产业、数字经济等五大产业集群。“一县一品”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基本完成,培育县(市、区)百亿级“新星”产业集群10个以上。

平台更加优化。依托“一带三区”布局全市生态工业体系,以丽水开发区、缙云、青田为龙头,通过空间拓展,园区整合,形成1-2个“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做精、做优、做特龙泉庆元、遂昌松阳、景宁云和三大特色产业区。加快园区、乡镇工业功能区整合,发展一批“飞地产业园”,建设提升一批特色小镇。力争全市形成10个百亿产业平台,新增高质量小微企业园20个。

动能更加强劲。全力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强化靶向招引、推进市域协同、畅通产业关联,重点解决突出行业技术问题,统筹抓好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培育形成标志性全产业链10条、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10个、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5家,引进亿元以上工业重大项目200个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智能制造新模式。

1.实施数字产业化突破工程。加快发展第三代功率半导体、光电子前沿、绿色数据中心等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统筹布局云计算综合服务、技术集成和模式创新融合服务、工业信息工程服务、区域电商公共服务等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做大做强现代综合型数字经济产业平台。加快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基建项目的投资建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具体工作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按属地责任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2.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支持平台企业实现研发、设计、制造、管理、商务、仓储、物流、孵化等资源要素的在线化汇聚和平台化共享,打造一批丽水特色企业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工艺装备、生产过程、终端产品及生产运维的数字化改造,推动企业深度用云。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企业达到50家,累计上云企业达到10000家。加快形成一批5G技术支撑的工业应用新场景。(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

3.大力推进智能化改造。研究出台加快大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实施。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培育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领域示范企业。推进龙头企业实施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骨干企业实施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和中小企业实施“机器换人”等智能化改造。每年组织实施100项以上智能化技术改造,累计新增工业机器人应用1000台以上,创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达到20家以上,完成60家以上行业龙头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诊断(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4.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推进省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引进培育一批智能化改造服务商和工业设计服务商,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构建“设计+研发+用户体验”的创新设计体系,推动设计成果转化应用。鼓励支持企业依托核心产品,建设“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的集成系统,为客户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推动传统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壮大工业电子商务、现代供应链、产业链金融等新业态。到2023年,全市实现网络零售额超过700亿元,新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1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二)着力增强转型升级新动能。

1.推进产业链主体梯度培育。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全力培育“隐型冠军”,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和并购重组,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的企业,入围省级培育“雄鹰企业”达到5家。开展“雏鹰行动”,打造双创升级版,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深化“小升规”培育,巩固提升规上企业发展质量。到 2023 年,形成5家超百亿元的行业龙头企业(集团),亿元以上企业达到400家;新增细分行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15家、新增“小升规”企业200家、动态培育“放水养鱼”企业5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2.推进企业提质创新。深入开展质量提升示范行动,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三个全覆盖”。鼓励建立行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行业科技创新,组织攻克共性技术难题,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努力实现新产品产值率增长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3年,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25家、新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3.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围绕省十大标志性产业链,以及地方标志性产业链提升发展,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时尚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研究确定一批亟待重点突破的产业链短板和“卡脖子”问题,推动创新链产业链精准适配。开展创新链产业链双链融合行动,瞄准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实施一批“双链”融合提质项目。开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有效集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广,牵引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争取到2023年,10个地方特色产业链规模达到1000亿元。新增省级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15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三)推进制造业绿色化转型。

1.加快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开展生态设计及绿色产品认证,鼓励企业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培育一批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环境清洁优美、经济效益显著并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参加绿色工厂创建。到2023年全市创成绿色工厂15家以上,绿色园区5个,绿色设计(产品)10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2.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工业固废资源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到 2023年前,基本实现县(市、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利用率达到96%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3.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提高清洁能源比例。严格执行取水定额标准,深入开展节水型企业和节水标杆企业创建,鼓励重点用水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提高耗水行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及排放,实现少排放、“零排放”。到2023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全省前列,物耗、水耗强度显著下降。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0家以上,创建节水型企业30家以上,创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6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四)开展低散乱专项整治新行动。

1.开展低散乱企业整治清零。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合理转移一批”的整治思路,开展全市“低散乱”企业综合治理。到2023年,整治“低散乱”企业1000家以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3000 亩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2.持续推进落后产能出清。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利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淘汰。每年完成落后产能淘汰涉及企业 50 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3.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规上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等领域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配套实施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创新升级机制。切实抓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落实。开展“亩均贷”“亩均保”金融产品创新试点。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全面出清,丽水经济开发区基本完成亩均税收 3 万元以下企业清理整顿。(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市科技局)

(五)全力打造特色产业新平台。

1.深入开展工业全域治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亩均论英雄”改革为牵引,结合工业控制线制度改革、零星土地整合连片开发改革、村集体用地再利用拓展工业发展空间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改革等措施,强化整体智治、系统集成,高标准开展工业全域治理,推动工业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加快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全面提升工业用地产出效率,提升经济治理效能。探索建立工业用地“准入—供给—监管—退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每年盘活低产低效用地150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2.全力推进平台“二次创业”。贯彻落实“整合、转型、赋能、开放、改制”十字方针,重塑构建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要素集聚、体制机制灵活的高水平现代化平台体系,推动平台向高能级跃升、产业向现代化升级。依托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园区),综合采取“并、调、撤、转”等方式,以相对集中连片、严格控制分区数量为导向,推进县域范围内各类产业发展平台实质性整合。争创高能级战略平台、高质量骨干平台、特色化基础平台,形成梯队发展态势,力争市本级产业集聚平台跻身全省高能级战略平台行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3.全面拓展平台新空间。围绕跨山统筹全面开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布局研究,加快形成县域内集中连片开发、相邻县跨区域统筹协作开发的工作推进机制,推进市域生产力布局优化。科学测算和优先保障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行动的产业用地保障需求,全年新增工业用地供应面积不低于土地出让总量的30%,工业用地供应总量(含技改等二次开发土地)不低于5000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4.发展特色产业平台。加大小微企业园的建设力度,坚持破立并举、政企联动、建管并重,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园的发展质量和水平。到 2023年,全市建设省级认定小微企业园 50 个以上,创建3星及以上星级微企业园15个以上,推动300 家以上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山海协作,积极在上海、杭州、宁波、嘉兴等地发展一批“飞地产业园”,建设松阳—余姚、遂昌—诸暨等一批山海协作产业园。聚焦高端装备、数字经济、历史经典等,建设提升缙云机床小镇、丽水绿谷智慧小镇、龙泉宝剑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 2.0 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协调服务、监督指导、试点示范等工作。成员单位结合职责分工,研究出台支持措施,加强要素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产业实际制定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 2.0 版推进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企业服务。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关键环节和技术瓶颈。深入实施科技新政26条、人才新政15条,促进人才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三服务”活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 贯彻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切实帮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转型升级。

(三)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政策对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绿色制造、企业梯度培育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和引领作用,积极谋划重大产业类项目,加快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基金投资运作,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试点示范。在10个传统制造业选择1-2个产业发展基础好、转型思路清晰、提升成效明显、保障措施有力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先行先试,为全市积累经验,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标杆县(市、区)评选。加大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典型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附件:1.丽水市重点打造标志性产业链培育清单及省级以

上开发区链长制试点名单

2.丽水市重点培育县(市、区)百亿级“新星”产业

集群清单

附件1

丽水市重点打造标志性产业链培育清单及省级以上开发区链长制试点名单

序号

属地

标志性产业链名称

省级开发区链长制试点名单

1

开发区

智能装备产业链(滚动功能部件)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滚动功能部件及特色工业机器人产业链

2

开发区

半导体全产业链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态合成革产业链

3

莲都区

智能装备产业链

4

青田县

鞋服产业链

青田经济开发区时尚(鞋服)产业链

5

缙云县

数控金属带锯床产业链

缙云经济开发区运动休闲文化产业链

6

遂昌县

金属制品产业链

7

松阳县

精品不锈钢产业链

8

云和县

木制玩具产业链

9

庆元县

竹木制品产业链

10

景宁县

智能家居产业链

景宁经济开发区幼教木玩产业链

11

龙泉市

汽车空调零部件产业链

龙泉经济开发区五金汽配产业链

附件2

丽水市重点培育县(市、区)百亿级“新星”产业集群清单

属地

集群名称

开发区

5个

半导体(300亿)、精密制造(200亿)、健康医药(200亿)、时尚产业(200亿)、数字经济(200亿)

青田县

3个

不锈钢、精密阀门、时尚鞋服

缙云县

3个

康医疗(120亿)、智能家居(120亿)、现代装备(150亿)

遂昌县

2个

新材料(100亿)、金属制品(100亿)

松阳县

1个

不锈钢(150亿)

云和县

1个

木制玩具

庆元县

1个

竹木制品

龙泉市

2个

精密制造(高端装备、高端基础件)(100亿)、时尚产业

(青瓷宝剑、竹木制品)(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