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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1-29586 文号 丽教计〔2021〕22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局加强教育资源供给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7 19: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管局:

加强教育资源供给是经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票决确定的2021年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之一。现将《丽水市教育局加强教育资源供给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加强教育资源供给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改善学习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标准化管理、进度管理、满意度管理

(一)标准化管理

1.严格执行教育项目相关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幼儿园学位按30人每班、小学学位按45人每班、初中学位按50人每班计算。    2.2021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9个,新增学位2610个;新建(改扩建)小学项目3个,新增学位7560个;新建(改扩建)初中项目3个,新增学位4300个。    3.完成32家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组建。

4.县(市、区)教育局出台教育共同体细化考核方案。

5.融合型教育共同体校区间、共建型教育共同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年内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8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4次。

6.新组建的融合型教育共同体内校区间教师实现无障碍流动;新组建的共建型教育共同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即受援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

(二)进度管理

1.教育资源学位供给

①进度20%,完成项目立项等前期审批工作;

②进度40%,领取施工许可证或签订施工合同等施工准备;    ③进度60%,形象进度达到地下基础工程完成,有地下室工程为结构顶板完成或相当进度;    ④进度80%,形象进度达到主体工程的80%或相当进度;    ⑤进度100%,形象进度达到民生实事任务核验标准要求。

2.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32家

①进度20%,发文公布教共体名单;     ②进度40%,出台教共体细化考核方案;     ③进度60%,完成教师交流;     ④进度80%,完成线上教学任务;     ⑤进度100%,完成线上线下教研任务。

(三)满意度管理

1.教育资源学位供给

项目投入使用后,各地对学区范围内的群众开展满意度评价。

2.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

11月底,各地对结对学校的学生及家长进行满意度回访;12月底,市教育局随机对结对学校的学生及家长进行满意度测评并通报。    二、实施计划

1.做好学位需求测算。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县域内学龄人口预测和学位需求测算,按教育现代化目标,对县域内未来5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时间空间变化情况开展科学预测,尤其是主城区学位需求和缺口情况进行分年度、分学段全面测算,作为今后学位项目建设实施的依据。

2.加快推进校舍建设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建设和进度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相关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确保学位项目建设如期建成交付使用。

3.加强协同统筹。教育共同体建设延续“互联网+义务教育”工作协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考核。各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研究落实教育共同体建设,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加强部门协调,强化政策保障,统筹安排好教育共同体间的教师交流,确保实事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教育共同体建设成功模式和有效运行机制。    4.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挖掘教育共同体建设区域和学校典型,多层面、全方位深度宣传教育共同体在促进城乡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乡村教育振兴中的生动案例和鲜活故事,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市县部门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按倒排计划制定每个项目的实施进度,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确保学位项目建设按时完成。    

2.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建设计划,协调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建设资金,组织开展项目建设、设施设备采购,为学校开办做好充分准备。

3.建立督查机制。市教育局将针对“教育资源学位供给”工程建立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制度,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具体项目联系人:丽水市教育计财处周玲;联系电话:262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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