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044477/2021-29621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环境统计综述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15年,丽水的生态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厅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以促进经济绿色转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推进省级生态市建设为中心,突出抓好“生态创建、环境治理、总量减排、高效审批、执法监管、环境监测、环境宣传”七项重点工作,为“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建设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确保了生态环境质量的全省第一,全国前列。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02.3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4%。
2015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4年削减6.37%、5.49%、1.55%及4.02%,均超额完成1.0%、2.7%、1.0%、0.0%的年度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17.31%、15.21%、10.82%、7.65%;分别累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173.1%、121.7%、110.4%和765%。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十二五”总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