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景宁县2020年“两直”资金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4-09 16:2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两直”资金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加快“两直”资金执行进度,尽早发挥资金效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现将我县“两直”资金安排及使用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机制

按照专班运作以及“一池一码三减三清单”相关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将落实好“两直”政策作为当前财政部门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二是准确把握“两直”资金政策的目标,确保资金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执行;三是担负好“两直”资金政策的财政责任,要发挥政府的参谋作用,要担起资金使用和监管责任,要将“两直”资金政策真正做到惠企利民。

二、下达及分配情况

景宁县财政局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到执行单位。2020年合计下达我县“两直”资金46012.15万元,包括: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139亿元(其中项目资金1.2624亿元,分别为民族医院专家楼2624万元、民族医院迁建设备采购安装及智慧医院1亿元);特别转移支付资金5641万元;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新增地方赤字)1.5亿元(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亿元、民族医院一期5000万元)。2020年度“两直”资金支付率100%。

三、“两直”资金安排成效情况

(一)支持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效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景宁县安排1.2624亿元抗疫国债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我县民族医院智能化系统等相关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县的医疗体系设施条件。安排资金837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费用,全力保障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并为下阶段疫情工作打下有利基础。

(二)做好企业保市场主体帮扶。积极落实纾困惠企政策,根据县纾困转班工作意见,安排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资金1011万元,其中:两直资金9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1万元,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048家,其中:小微企业273家,补助546万元,个体工商户775户,补助465万元;7月底,已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安排我县企业政策扶持资金6640万元,用于疫情期间企业的复工复产等政策兑现,有效地起到助力援企稳岗、降低成本。

(三)发挥“帮扶群众保民生”作用。将“两直”资金中对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险补助、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等资金优先统筹使用,发挥资金的直接效益;以上资金合计下达我县1.7亿元,对我县的民生保障及群众帮扶工作起到巨大作用。

(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两直”资金中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财力保障等资金约8010万元,我县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为我县守住“三保”财政运行底线起到一定作用。

(五)重大项目建设有保障。下达我县抗疫特别国债1.623亿元,其中项目资金1.2624亿元,用于民族医院专家楼项目2624万元、民族医院迁建设备采购安装及智慧医院项目1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新增地方赤字)1.5亿元,用于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亿元、民族医院一期项目5000万元,为我县重点、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做好“两直”资金财政参谋角色工作,对如何使用资金、分配资金,为政府部门做好参谋及建议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两直”资金财政监督角色工作,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督查制度,对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继续做好“两直”资金财政“纽带”角色工作,财政部门是“两直”资金下达分配的枢纽部门,要继续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也要做好与各资金使用单位的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