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044477/2021-29751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环保监察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该案件是生态环境、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和乡镇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查获的跨市倾倒污泥的典型案件。
2021年4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河边金村附近有五辆挂车违法倾倒淤泥。莲都分局、区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分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调查。经查,倾倒的淤泥近150吨,为核实情况,公安机关当场对倾倒车辆以及驾驶员进行控制,生态环境部门对驾驶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仔细问询。据驾驶员交代,五车淤泥来自杭州一铁路工地,该污泥原准备作为工程建设填埋处理,临时倾倒在路边。4月8日,莲都分局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赶赴杭州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追查。
该批淤泥属于建筑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和《浙江省综合执法目录》之规定,目前,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已将该案件线索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