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征求《粗骨土困难立地造林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丽水市级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粗骨土困难地造林达标率,保障国土绿化。华东药用植物园科研管理中心起草了《粗骨土困难地造林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4月9日-5月10日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4月9日,向各市、县级单位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31条,反馈单位为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园林管理局、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青田县林业局、龙泉市林业局、景宁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庆元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缙云县林业局、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其中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缙云县林业局、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提出修改意见,经研究19条建议被采纳,其余反馈“无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具体反馈意见如下:
单位 | 反馈意见 | 起草单位采纳情况 | 原因说明 |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3.2建议删除“粗骨土困难立地”术语; 5.章节增加改土保水措施; 6.章节增加浇水等措施。 | 采纳 | 从实际工作和提高造林成活率考虑,采纳该修改意见。 |
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 | 5.1.2增加藤蔓植物; 5.3.1明确鱼鳞坑的规格; 5.3.3明确基肥的用量。 | 部分采纳 | 从实际工作和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考虑,经研究讨论及征求其他专家意见,部分采纳该修改意见和建议。 |
丽水学院 | 4.2章节中“田间持水量”改为“土壤含水量”; 4.3章节中“种苗数量”改为“种植密度”; 5.1.2建议删除(木荷、枫香、女贞、栾树等);(美丽胡枝子、胡枝子、马棘、小蜡、紫穗槐等) | 部分采纳 | 经研究讨论及征求其他专家意见,部分采纳修改意见和建议。 |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 5.1.2推荐选择树种建议删除樟树等不适宜树种。 | 采纳 | |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无意见 | ||
丽水市园林管理局 | 无意见 | ||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4.2栽植时间5.4.3栽植方法”编排序号应更改为“5.4.3栽植时间 5.4.4栽植方法” | 采纳 |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无意见 | ||
青田县林业局 | 无意见 | ||
龙泉市林业局 | 无意见 | ||
景宁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无意见 | ||
庆元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无意见 | ||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粗骨土”含义不明;“困难地”改为“造林困难地”; 5.1.2增加藤蔓植物;6. 其他按GB/T 18337.3-2001的5.1执行。7.1按照DB33/T 177、DB33/T 179(所有部分)规定执行。建议具体化;8.验收方法按照GB/T 15776执行。建议具体化;9.参考GB/T 15776执行。建议具体化; | 部分采纳 | 从实际工作和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考虑,经研究讨论及征求其他专家意见,部分采纳该修改意见。参照的标准规程不需要具体描述。 |
缙云县林业局 | 3.1“浅薄的A层”改为“2 cm以下的A层”; 8.验收方法按照GB/T15776执行” 应加上精准的描述; 9.技术档案参考GB/T15776执行”应加上具体要求的文字描述。 | 不采纳 | 粗骨土是既有的概念。参照的标准规程不需要具体描述。 |
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无意见 | ||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4.规划设计改为“作业设计”; 5.3.4增加一条“表土回穴:在结合施肥时做好表土回穴,在表土回到三分之一时施入肥料,然后在覆土,在穴的中心做高25cm的土墩,防止穴中土壤失水。“ 5.4.2.2“裸根苗进行截干”改为“裸根苗进行适当修剪“ 5.4.3“以2000丛-2500丛hm2为宜”改为“以2500丛-3000丛hm2为宜” | 采纳 | |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无意见 | ||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无意见 | ||
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 | 无意见 |
丽水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