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1-30061 | 文号 | 丽教计〔2021〕36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管局:
根据《关于办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食堂“微改造”和实行师生同菜同质同价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有效实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师生同菜同质同价,高质量办好师生满意的学校食堂,现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师生同菜同质同价民生实事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师生同菜同质同价民生实事的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办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食堂“微改造”和实行师生同菜同质同价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有效实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师生同菜同质同价,高质量办好师生满意的学校食堂,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以建设“安全、营养、美味、清廉”食堂,以及5月底全面实现师生同菜同质同价为总体目标。范围包括全部建有食堂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以及实行校外配送餐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二、全面打通师生食堂,实施教职员工全员陪餐制度,在陪餐过程中构建师生沟通交流的平台,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建立师生平等、和谐的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积极推进食堂文化建设和环境改善提升。师生齐动手,共同打造文明、温馨、节俭、光盘常态化的用餐氛围。在将食堂作为学校德育、劳动教育的重要阵地建设上,要有探索创新。不在餐厅用餐的学校,在就餐区域也要适度布置相应的就餐文化。充分利用5月份的周末等时间,完成局部粉刷、卫生整洁等简单类的就餐环境改造。协同市场监管部门,8月底前完成智能“阳光厨房”建设。
四、根据2017年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县(市、区)结合本地(校)实际,着手带量营养食谱制定工作,完成后每周公布一次带量食谱(例如:详见附件1)。
五、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基础菜品餐标由学校膳管会、家委会征求师生和家长意见后共同确定。餐费退还要确保按实计算到天。
六、中餐要为学生提供至少2个可供选择的套餐(2个套餐合计菜品不少于6个)和一个品种的汤,每天提供一种新鲜水果,学生在窗口当场选套餐,尚不具备条件的学校,提前1周选套餐。套餐方式供餐确有困难的学校,供餐及用餐要确保营养均衡。师生有需求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师生提供同等和师生满意的加菜服务。实行校外配送餐的学校参照执行,并确保师生菜价、菜品、菜质公平。
七、以学校为单位,对因客观因素超出20%部分的人工成本,由各县(市、区)财政专项安排补助,于5月底到位(以县<市、区>政府交办单及财政的拨款单为依据,并应注明不得占用学校的公用经费)。
八、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蛋奶的同时,着手广泛开展学生营养供给知识宣传,积极引导发动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愿付费方式在校同步增加“一蛋一奶”营养。
九、家校共建“安全、营养、美味、清廉”食堂。市教育局着手建设智慧食堂管理平台,建成后学校管理人员每日上传当日中餐主要食材的采购清单、单价及图片,并以学校为单位向全体家长公布带量的中餐食谱、营养分析,实现家长可查询、可点餐。
附件:1.小学阶段:12元餐标带量食谱
2.小学阶段:12元餐标带量食谱营养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