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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丽水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时间:2021-05-08 08:35 来源:丽水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为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全面实施健康丽水战略,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我委拟定了《丽水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3月19日书面向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单位征集意见,共收到21条不同的意见建议。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

2020年5月27日召开丽水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

2020年5月28日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召开丽水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

2020年6月4-5日我委组织相关人员赴莲都、青田、景宁、松阳等地开展调研活动。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1条,反馈单位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卫健局、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青田县卫健局、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松阳县卫健局、遂昌县卫健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局提出修改意见,其余反馈“无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委均逐条进行研究、协商、修改,在符合实际情况下予以吸收和采纳,经研究17条建议被采纳,具体反馈意见见附表。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附表:

《丽水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评审稿)》反馈意见汇总表

序号

单位/个人

修改意见

修改理由

是否采纳

不采纳理由

1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健局

第15页顺数第2行-第3行内容:

“推进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及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

建议修改为:

“推进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及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对偏远山区县级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增加人员编制,按照户籍人口1:5000标准配备。”

不采纳

依据不足

2

市妇幼保健院

要求在“三、主要任务”后面(第 17 页)单独列点“(三构建强大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增加内容如下:

(三)构建强大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始终坚持妇女儿童健康优先发展理念,在十四五初期建成一所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挂牌成立“丽水市妇女儿童医院”,期末谋划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有两个县级妇幼保健中心通过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评审,进一步提升全市妇幼保健院水平。

1.优化提质全市妇幼卫生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母婴健康提升工程”,将“母婴健康提升工程”列入各级政府重要内容,努力将妇幼公共卫生政策融入所有政策,调动行政、财政、社会资源,着力破解制约妇幼保健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制度等问题,着力建立健全“市本级、莲都区、开发区”妇幼保健体制及保障机制。

2.夯实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根基 。坚守母婴安全底线、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严防系统性风险,强化妇幼保健机构院感防控,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全力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整合优化全市妇幼卫生健康资源,畅通全市危重孕产妇及儿童管理、救治、转运等通道,妇幼卫生健康各项指标逐年向好。加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推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加大妇女“两癌”和常见病防治力度,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推进妇幼保健+中医融合发展。

3.推动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以创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示范区(县)”为抓手,持续深入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积极争取更多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列入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扎实落地。

4.推进妇幼卫生数字化转型工作。 加快“互联网+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同步融入对接全省妇幼健康数据中心,集两个“系统管理率”“两癌筛查”“出生缺陷防控”“出生一件事”等平台信息,持续推进辖区妇幼信息系统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强辖区妇幼健康数据采集和治理,按照《浙江省全民健康信息数据采集交换技术规范(妇幼健康部分)》,完善提升系统建设,规范落实工作任务。

(另:规划中第 3 页“十三五”期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孕产妇死亡率与儿童死亡率数据上下栏错位)


部分采纳

已分别纳入规划相应部分

已征求医政处意见,因市级医院差异化发展尚未明确

3

市中医院

一、原稿中第20页中“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建成一批覆盖各专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学科)。到2025年,新增国家中医重点专科1-2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3-5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8-10个。遴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名中医”,成立传承工作室,以师带徒形式培养中医师。强化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服务功能,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中医药综合服务的能力。推进中医药“云药房”等项目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建议修改为“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建成一批覆盖各专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学科)。到2025年,新增国家中医重点专科1-2个,省级重点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3-5个,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8-10个,浙江省中医(中西医)区域诊疗中心1个。遴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名中医”,成立传承工作室,以师带徒形式培养中医师。强化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服务功能,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和疑难病中的作用,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中医药综合服务的能力。推进中医药“云药房”等项目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

二、原稿中第23页中“专栏8“医学高地”建设项目 高水平医院建设:支持丽水市中医院建设区域中医疫病防治中心和丽水老年疾病中西协同创新研究基地,提升中西医结合肺病、肿瘤、妇科等临床诊疗能力,支持丽水市中医药(畲医药)研究院建设及临床推广应用。”建议修改为“支持丽水市中医院建设中医区域临床医学中心、中医疫病防治中心和丽水老年疾病中西协同创新研究基地,提升中西医结合肺病、肿瘤、妇科等临床诊疗能力,支持丽水市中医药(畲医药)研究院建设及临床推广应用。”


第1点建议采纳

第2点建议不采纳

已征求医政处意见,因市级医院差异化发展尚未明确

4

青田县卫健局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市中医院和庆元、青田县中医院改扩建及龙泉、缙云、云和、松阳、遂昌县中医院迁建等项目,……

青田县中医院改扩建项目因房屋征收难度大,已搁置不实施

采纳


5

市人民医院

一、P22页第三大点主要任务(五)提升市域医疗服务技术水平中的1.优化市级医疗资源布局后,建议增加:2.推进市级医疗项目建设。抓住中央支持“浙西南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后疫情时代公共卫生补短板,加大中央预算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新基建投入契机;借力长三角一体化、委市共建、山海协作等平台;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带三区”发展战略,创新拓展资金筹措拼盘渠道。加快推进丽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感染楼、市人民医院应急中心、市中医院中医传承楼、市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重点项目建设。为打造浙西南医疗高地,夯实空间基础。

二、P25页专栏8。支持丽水市人民医院提升传染病、创伤、呼吸等专科临床诊断能力;建议改为:支持丽水市人民医院提升传染病、创伤、呼吸、泌尿与生殖、急诊与重症、肿瘤与血液、口腔等专科临床诊断能力;


不采纳

建议1内容已在不同地方表述,建设项目在重大项目附件中表述

建议2已征求医政处意见,因市级医院差异化发展尚未明确

6

市第二人民医院

1.建议在23页“医学高地”建设项目中增加支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丽水市精神心理研究中心。

2.在25页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篇幅中,建立以市老年医院为龙头建议改成以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市老年医院)为龙头。


建议1不采纳

建议2采纳

已征求医政处意见,因市级医院差异化发展尚未明确

7

松阳县卫健局

1.第12页“重点疾病防控项目”专栏中增加“高血压病防控”内容;

2.第25页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增加对基层人口监测、家庭发展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的相关内容;

3.第31页中“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增加单位内部轮转与规范化培训相结合模式。


建议1采纳

建议2不采纳

建议3不采纳


建议2已有表述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在相应规培医院进行,单位内部轮转可能影响规培质量。

8

遂昌县卫健局

1.第20页:争取70%的医共体牵头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执业医师占比达60%以上。这个指标是否太高,可能会难以实现。

2.第20页:每年安排10%以上的基层医护人员参加市级“西学中”。

第2点:由于遂昌县2021年已同省中医药大学合作办“西学中”培训班,较大一部分基层医师已参加“西学中”。如果是同一性质培训建议降低参加人员比例。

部分采纳

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执业医师占比为国家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34页第3点加强卫生技术人员激励保护中“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中高级技术岗位比例”建议删除


不采纳

参照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加强倾斜

10

市编办

、关于“三、主要任务”中,第(二)点“构建强大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第2点内容原文:依据国家标准合理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 制,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力量配备。

建议修改为:依据核编标准合理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力量配备。

、关于“三、主要任务”中,第(二)点“构建强大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第4点内容原文: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探索试行公共卫生总师制 度。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兼任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共卫生 总师,主导重大公共卫生工作。鼓励县级建立卫生应急管理部门。

修改建议:删除该部分内容。

、关于“三、主要任务”中,第(七)点“推进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整合”第3点内容原文: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中心,并纳入医院一级职能科室管理,配置预防医学专业人员。

建议修改: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二级以上医院在规定的限额内设立公共卫生中心,配置预防医学专业人员。


1.理由:2014年2月,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 委联合印发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

(中央编办发〔2014〕2号),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编制、财政、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 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2017年9月,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3部门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并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浙编办发 〔2017〕40号)。下步,如省定标准有调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

2.理由:目前,国家已成立隶属国家卫生健康委管理的国 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下步,我办将根据国家、省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在我省相关改革要求暂未明确的情况下,不宜在规 划中作具体规定。

3.理由:浙委办发〔2018J 67号文件明确,按照精简、高 效的原则,实行医共体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后勤服务、信 息系统等统一运作,在不突破内设管理机构的总数的前提 下,设立人力资源、财务、医保、公共卫生和信息化等管理 中心。根据目前公立医院的机构编制标准,管理机构应遵循 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医院的等级、规模在规定的限额内设 置。

采纳



11

市财政局

一、规划中第一点规划背景第(二)点主要问题与短板中“……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落实还不到位,卫生健康财政投入不足、卫生资源紧缺。……”建议修改为“……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落实还不到位,卫生健康财政投入效果不明显、卫生资源紧缺。……”

二、规划中第四点保障措施第(二)点完善投入机制钟“……确保政府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建议修改为“……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财政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1.理由:“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投入大幅增加,所以用财政投入不足不妥当。

2.理由: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确定支出不能与财政支出挂钩。


采纳


12

市生态环境局

1.P18,“3.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中“医疗废物处置在线监管率达到95%。”修改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污染物排放在线监管率达到100%。”


采纳


13

市发改局

1.《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规划纲要》改为《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统一名称

2.简单文字表述一下“十三五”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未完成的指标请做好分析(不必放文字中,为今后审计或巡查做好事先准备)。

3.“26个加快发展县”建议改为“山区26县”,统一一下名称。

4.“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创建山区区域卫生发展改革创新区,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力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请在专项规划中予以承接,并提出具体措施。

5.“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统筹市级医疗资源,积极引进高端医疗机构,建设浙西南区域诊疗中心。请在专项规划中予以承接,并提出具体措施。

6.1.2.3等三级标题,在规划文本中一般不设置,直接空两格即可。

7.“十四五”指标体系中加入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指标,与“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应。


1.2.3已采纳

4.5.在文本中已有相关描述

6.采纳

7.该指标与浙江省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相一致





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www.lishui.gov.cn/art/2021/4/7/art_1229265812_57317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