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1-29895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义务教育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组织丽水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第十届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有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 丽水市啦啦操与健美操协会
三、报到时间、地点及赛程安排
请各裁判员于5月28日上午9:00到丽水市体育中心莲花馆报到,进行裁判员技术会议。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于5月28日13:00到丽水市体育中心莲花馆报到,下午16:00在体育中心报告厅(场馆中心西北角)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赛程安排见附件4)
四、报到须提交材料
1.提供为参加本次比赛代表队的全体人员(含领队、教练)办理的每人保额不少于十万元、附加一万元医疗保险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间含往返赛区途中)单据复印件(原在学校的平安保险等不能替代),否则不能参赛;
2.各运动员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学生健康档案无效);
3.各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件;
4.各运动员学籍证明(学籍系统打印后加盖公章);
5.比赛音乐请于5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29969470@qq.com,备注上“参赛单位、组别、项目名称”,比赛时带上备份音乐;
6.竞技项目上交难度表;
7.全体人员都需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2)。
五、参赛运动运资格
每个参赛队员应为同所学校学生,参赛学生必须拥有该校学籍、任何学籍更换必须符合(2010-2021学年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资格规定),转学必须为更新学籍一年以上方可参赛,留级学生不得参加比赛。网上报名截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各代表队务必将参赛学生名单和学籍证明发送至资格审查组(邮箱29969470@qq.com)。
小学乙组:2011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
小学甲组:2008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
初中组:2005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
高中组:2002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
六、比赛地点、食宿安排
1.比赛地点设在丽水市体育中心莲花馆主馆;
2.各代表队食宿参照附件3自行联系,并请于 2021年5 月 15日前完成宾馆预订工作。
七、其他事项
1.抽调裁判员住宿及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2.小学组规定徒手项目编排要求:动作D组后面的ABB十二个八拍或最后一个C六个八拍可进行自由创编,其他参照2021年竞赛规则;
3.各队请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场地适应练习(见附件5),未按时到场不得参加“道德风尚奖”的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见附件1;
4.各代表队要加强安全教育与防疫管理,制订完善安全预案,加强全程管控,确保参赛师生安全;
5.各代表队参照《丽水市体育业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丽体〔2016〕83号)文件要求,相关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6.浙江省中运会啦啦操比赛参赛队伍将在本次比赛的优秀队伍中产生;
7.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丽水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
2.丽水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个人健康申报表
3.丽水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住宿就餐酒店一览表
4.2021年丽水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赛程安排
5.运动员熟悉场地顺序表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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