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拟批准发布《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与评价》市地方标准。根据《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标准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标准文本见附件。
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反馈至我局。电话:0578-2263925,邮箱:3449004968@qq.com,地址:丽水市金融大厦689号1419室,邮编:323000。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逾期视为无意见。感谢广大群众对我市标准化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