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848572H/2021-33745 | 文号 | 丽自然资规函〔2021〕33号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金伟君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A004号建议《关于加快产业用地制度创新以适应产业业态融合发展需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情况
(一)鼓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就是农产品生产业、加工业和销售服务业的融合。融合,就是紧密关联,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等方面提出规范。现在乡村振兴中,通过农业观光旅游、农产品加工等形式走出了各有特色的农村致富之路。2021年我市为加快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对要求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传统村落、乡土特色文化、民族风情、红色资源、乡村夜间经济和运动休闲产业等资源,举办24节气节庆活动,每年评选精品节气节庆活动10场,给予每场10万元补助。每年新培育“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暨四钻级以上民宿40家,给予每家10万元至60万元奖励。
(二)积极推进二三产业融合。现丽水各开发区还是以工业为主战场、主平台,工业规模和大城市比还相对较小,没有形成集群效应,且受地理位置制约,工业用地资源紧张,确保工业用地的规模还非常重要。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在工业园区内,目前还是主要思考二三产的融合,2019年,我国出台《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两业融合"是破解”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手段和企业转型升级、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2021年,为了推动浙江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浙江省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了贯彻落实省委改革委第十二次会议精神和《浙江省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工作,又于2021年4月7日制定了全省两业融合2021年工作要点,现丽水按工作要点加紧谋划发展。
(三)调整产业用地合理布局。通过调整用地性质的形式解决在二产中需要三产用地的矛盾,更加合理搭配用地类型。并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完善补充,合理布局工业用地和商服用地,在工业用地中穿插合理的商服用地等其他用地,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如开发区的中广电器项目、中车动力谷等项目。
(四)研究退二进三政策进行产业升级。为合理盘活低效用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加快产城融合。2013年以来,丽水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省政府政策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启动低效工业用地“退二进三”研究工作。2017年以来,经公司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开发区管委会会议研究,先后同意四家公司进行“退二进三”再开发利用。
(五)加强开发区工业企业违法用地的监管。开发区加强辖区内的企业巡查,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对563家宗地企业实行图文监管,将83.9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建立“一企一档”登记在册。因地制宜出台《开发区工业企业违建处置方案》,进行“一对一”辅导式整治,通过拆除、补办手续和备案三种途径解决历史遗留的企业违建问题。2020年共组织拆违17次,拆除面积1.8万平方米,核实备案5.4万平方米,立案查处5件,处罚金额8.27万元。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困难
(一)缺乏政策支持。当前出台的国家级、省级的各类产业融合文件均是指导性文件,地方还未出台具体实施文件,所以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难度。且在部分文件明确规定用地按规划用途使用,如《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规定:“企业所需生活服务设施布置应纳入园区、开发区集中建造的生活服务设施区,如确需在企业内部设置的,其用地面积与行政办公用地(或分摊用地)面积之和,国家级,省级园区、开发区内企业不得超过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他不得超过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且对其中的生活服务设施区的用途做了明确规定,不得用于商业等用途。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30号):严格实行宗地出让,土地用途因明确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二级地类,涉及两种以上土地类型的,应明确各自建筑面积或比例,但丽水对涉及两种以上土地类型的,只有商住用地和商服用地搭配出让,还没有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混合出让的先例。
(二)工业园区基础较为薄弱。丽水相对其他发达地方,工业发展迟,产业集聚效果未形成,大都以制造业为主,在杭州出台的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办法中,对创新型的用地定义为文化创意、信息软件、物联网、节能环保等新型产业,这些产业在丽水规模较小,可参照程度不够,如果出台该政策,符合条件较少,执行难度大。
(三)日常监管难度大。在各个工业园区普遍存在企业多,人员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现有企业五百多家,企业执法人员不足10人,而企业违法普遍存在隐蔽性、局部性等特点,发现难、监管难,部分企业存在违规改建厂房,违规出让和转租等问题,对工业用地改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存在消防、建筑等安全隐患,而且开发区原先批准允许临时改变用途的企业,还存在追缴土地出让金困难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研究制定指导政策,做到有据可依。随着丽水工业的发展,对产业融合提出了新的要求,产业之间的渗透融合日益活跃,不断推动着整个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合理化,并架构出融合型的产业新体系。产业融合是产业发展的高级阶段,是社会生产力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的必然趋势。为了保证产业融合的有序发展,制定指导政策是必需的选择,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研究主体,汲取先进城市和周边发达地区的成果经验,根据地方实际需求,尽快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差异化的用地政策,待成熟后向全市推广。
(二)谋划国土空间规划,强化融合发展。按照《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修订试行)》(浙自然资函〔2021〕18号)文件,工业用地(M)中包括工业新业态用地(M0),指符合国家、省新产业、新业态政策要求的部分一类工业用地,其中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设施占用土地。在符合工业新业态要求的配套服务功能用房,以后将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用途管制中落实。
(三)落实产业活动,评选示范单位。在两业融合中,拟通过系列活动举措来推进产业融合,由市发改局牵头积极谋划建立丽水“两业融合库”,并评选一批两业融合市级试点示范单位,积极推选一批优秀的两业融合单位申报国家试点单位,积极申报两业融合国家项目。通过示范单位的牵头示范作用,来促进两页融合的发展,并计划于今年12月举办丽水两业融合大型活动,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力。谋划对接经信局,努力把两业融合工作纳入丽水市态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
(四)加强监管巡查,确保安全发展。在研究制度的同时,也要加强现有企业的监管,企业有融合发展的需求,必须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同意才能执行,企业自行进行改造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也违反了企业用地的相关规定,在下一步,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巡查,采用现代化的手段提高效率,加强部门信息互通,确保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处置,给其他企业公平的营商环境,确保企业健康安全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李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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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