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
索引号 11332500MB1848572H/2021-33748 文号 丽自然资规函〔2021〕36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0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F0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21 09:1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志伟、梅小平、蓝克明、柳世平、练蓓蓓、商琳玲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F013号建议《关于加强瓯江大溪流域鸟类及其栖息地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九龙国家湿地公园

为保护丽水市乃至全省唯一一处连片面积最大、最具代表性的河流湿地(范围涉及莲都区大港头镇、碧湖镇、联城镇和水阁街道办事处沿线的42个行政村,规划总面积16.86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5.9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5.35%),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林业主管部门全力争取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支持,2008年九龙湿地先后获批为省级湿地公园和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经过多年的保护修复和试点建设,河流湿地生态系统暨鸟类栖息地得到有效修复和提升(其中:中华秋沙鸭连续多年到九龙湿地公园越冬,萤火虫大规模现身),2015年正式获批国家级湿地公园,目前莲都区政府进一步加强九龙湿地保护建设,将为鸟类等野生动物提供更好的栖息环境。

二、推进鸟类及栖息地保护

一是开展美丽河湖创建,编制完成《丽水市美丽河湖建设规划》、《丽水市美丽河湖建设规范》,累计完成124条(段)创建,有效保护与修复了河道、江心洲、滩地、滩林等自然风貌,保留了河道滨岸带植被,进一步改善了鱼鸟等生物栖息繁衍环境。二是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加强河道巡查执法,加强九龙湿地公园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及时查处和制止相关违法行为。三是治理源头,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捕鸟网等猎捕工具的源头管理,取缔不法、严查违法。下步,我局将督促指导莲都区重点加强对中华秋沙鸭(11月至次年3月)和蓝喉蜂虎活动区域的巡查巡护,为它们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

三、推进重点区域实行冬季禁渔

市农业农村局于5月中旬针对在碧湖镇下县头至上沙溪约1.5公里的河段实行冬季禁渔事宜进行了实地调研。该河段处于九龙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也是莲都区44户渔民的传统捕捞区域。鉴于九龙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职能已经委托给莲都区,已建议莲都区根据实际情况,就瓯江大溪有关河段渔业捕捞管理(冬季禁渔)提出具体措施,以更好地促进湿地珍贵鸟类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做好相关业务的督促指导,继续抓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四、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近年来,我市各地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世界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纪念活动为契机,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今年,我局还在丽水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举办有奖知识竞答、印发《丽水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公报》,积极推进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协助省厅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 共建美丽浙江”有奖征集评选、举办丽水第二届鸟类观察邀请赛等活动,激发公众对于鸟类保护的热情。

非常感谢你们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森林资源与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章伟成

联系电话:0578-2668685  传真:0578-2668685

邮编:323000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