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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25000986461759/2021-32005 | 文号 | 丽市监提〔2021〕1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陈雪春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监管过期食品处理的几点建议》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您对如何进一步加强过期食品处理的监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并会同市发改委、市建设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福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是重大民生问题。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为抓手,在强化党政同责、夯实工作基础、打造数字监管、助推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2020年,我市成功创成省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89.54分,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06个百分点,连续12年位居全省第一。
二、食品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风险隐患清除有力。2020年度全市办理食品违法案件747件,侦办涉嫌食品犯罪案件38起。一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日益健全。全市2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实现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化管理。二是强化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组织开展“防风险、消隐患、保食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打击食药犯罪“昆仑”行动等专项整治。开展的积压食品原料、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农村食品、重点地产食品风险等专项整治,整治成效明显。2020年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积压食品及原料专项清查行动,以停产停工时间较长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杂店、食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提供者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全面清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61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1510个,处置积压食品及原料38145.5公斤,立案21起。三是加大食品抽检频次。结合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监督抽检,全市累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0299批次,达到4.7批次/千人,总体合格率为97%。四是日常监管到位。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库存和回收(退货)食品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库存、回收(退货)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退货(回收)时间和处置情况等信息,保存相关凭证,依法对超过保质期或回收(退货)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擅自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包装等方式重新销售超过保质期或回收(退货)食品。
(二)溯源体系显现成效。将订单粮食从播种到收获全过程纳入质检监测,实现粮食源头安全。松阳、遂昌开展“丰收溯配”溯源体系建设,松阳试点食材供应全链条追溯,成功上线覆盖150余家猪肉经营单位、45所公办学校食堂、12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近60家大中型超市、配送单位、社会餐饮。“浙冷链”的推广应用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三)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浙食链”是浙江省积极响应中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要求,推进食品安全从田头(车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厂厂(场场)阳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追溯、事事倒逼”这一目标要求,先后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批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农副产品专业市场等领域铺开。随着“浙食链”系统在“丽水山耕”会员企业推广应用,有效优化了其企业产品信息归集和管理,真正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闭环管理,从餐桌到农田追溯倒查”。截至目前,全市近100家“丽水山耕”会员企业激活了“浙食链”系统,34家“丽水山耕”企业上链,上链产品品种数439种,共计906批次,赋码数14445个,产品合格提高近5%。丽水海关等部门助推“丽水山耕”优质农产品出口,指导企业加强源头管控,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带动农民致富,推动乡村振兴。
(四)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提升。过期食品属于易腐垃圾,过期食品一旦按要求进行分类投放后,即进入垃圾分类处理流程。易腐垃圾处理主要采用“垃圾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利用”等技术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目前,全市易腐垃圾处理能力370吨/日,市本级、龙泉、青田、景宁、庆元的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已建成并投运,云和、松阳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统筹至市本级处理,遂昌预计6月前投入运行,缙云预计9月底前投入运行,过渡期间,缙云、遂昌暂时统筹到有处理能力的相邻县市处理。
(五)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消费环境。《2021年丽水市促进消费十件实事工作计划》出台,持续深化“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和“放心消费在丽水”建设,全市新增6500家放心消费单位。二是拓宽参与渠道。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聘请1952人担任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组建50人的食品安全讲师团,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宣传力量。三是全面打造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食品安全宣传站,累计建成科普基地19个、科普站417个、宣传栏475个,举办各类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达1000多次。四是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2020年组织全市复工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公益培训,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2000余人参训,400余人自愿参加线上考试。
三、下步工作
(一)实施全链条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拓宽范围、完善机制,把“浙食链”推广应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通过坚持集成应用,整体智治,由生产主体的先行融入,整合品牌销售流通端,逐步实现产品溯源全链条监管管控;通过源头管控,开放协同,以“浙食链”为全省统一标准的食品溯源数据和业务交换平台,实现各部门溯源系统业务协同,实现产品溯源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为监管、执法、金融等服务提供依据,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提高专业化处置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到易腐垃圾处理厂统一、集中进行专业化处置,确保过期食品不回流。
(三)强化食品质量监管。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利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如发现某店存在过期食品,相应调高风险等级,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其的监管力度。形成临过期食品管理的正向追溯机制,杜绝过期食品改头换面再回炉的情况发生。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畅通12345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线索提供作用,开展更加深入而精准的食品市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存在加工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篡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黑榜”的方式及时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产生震慑作用。
(五)加强行业自律。市场主体要加强行业自律,建立食品的过期预警制度。在进货时完整地将食品的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录入台账软件,定期开展库存盘点,对临保期食品、过期食品的管理,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销毁、退货程序。鼓励食品经营主体设立“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模式,与生产加工基地、重点企业建立“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从货源上进行把关。
(六)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在传播食品安全信息、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监督食品企业守法经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积极作用,共同捍卫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食品安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丽水市市场监管局 方郁;联系电话:2139020。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市监提〔2021〕1号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