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项指参保人员因患特殊病种(或慢性病种)并符合认定标准,申请办理备案的手续。
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慢性心衰、慢性呼吸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肝功能衰竭、重度老年痴呆症、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血友病、慢性病毒性肝炎、帕金森病、肺结核、儿童孤独症(自闭症)、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慢性病种包括:高血压病、冠心病、心衰、脑血管病、癫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尘肺(非工伤)、支气管哮喘、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躯体形式障碍(躯体化障碍、疑病障碍)、焦虑障碍(焦虑症)、分离(转化)障碍、恐怖性焦虑障碍(恐怖症)、慢性肾脏病(二期;三期)、强迫性障碍(强迫症)、痴呆(含阿尔茨海默病)、慢性病毒性肝炎。
浙里办办理流程:
1.下载“浙里办”app,注册登录。
2.点击办事大厅的第二页“更多”,选择“健康医保”,选择“医疗保障专区”点击“更多”,选择“规定病种”事项,进入办事。点击办理模式,为本人办理的选择“本人办理”,为他人办理的选择“代人办理”,选择“特殊慢性备案”,选择“非上述统筹区”。
3.确定后进入下一步,填写规定病种备案信息:选择申请人的参保地(莲都区职工医保的选择市本级)。规定病种备案信息选择:申请特殊病种的选择“规定病”,申请慢病的选择“慢性病”。按申请人参保险种选择职工医保或城居医保。选择申报的特殊病种名称,完成后下一步。
4.按申请病种需要的材料分类上传,上传的照片要清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备案表》可以直接在此页面下载,填写完成后拍照上传。上传的材料都可以用手机先拍照保存。上传完成后,确认提交,完成备案申请。注意,备案慢性病种的,直接在第一个材料上传的地方上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备案表》即可。
5.页面跳出评价,评价后完成备案。后续可以进入“我的-办事记录”查看事项办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