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750/2021-33669 | 文号 | 丽商务便函〔2021〕59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市政府曹永跃副秘书长批示精神,现将《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整合设立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的请示》(云政[2021]26号)转发给你们,征求贵单位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对接省级主管部门并提出相关意见,于9月14日前书面反馈至市商务局外资外经处。
联系人:雷蕾,电话:2161132
附件:《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整合设立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的请示》 及相关材料
丽水市商务局
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商务便函〔2021〕59号关于征求《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整合设立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的请示》意见的函.pdf
丽商务便函〔2021〕59号附件1:整合设立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工作方案.docx
丽商务便函〔2021〕59号附件2: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拟)规划示意图.docx
丽商务便函〔2021〕59号附件3: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拟)产业规划示意图.docx
丽商务便函〔2021〕59号关于征求《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整合设立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的请示》意见的函.doc
丽商务便函〔2021〕59号附件阅办单 (2).pdf
丽商务便函〔2021〕59号附件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整合设立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的请示(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