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交通运输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00L/2016-31169 文号 丽交〔2016〕185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库 发布机构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6-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10: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根据省厅《浙江省“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浙交〔2016〕19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普通公路服务能力,拓展公路服务领域,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丽水市“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浙江省“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浙交〔2016〕198号)关于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部署,以及我市“十三五”公路发展规划和美丽公路建设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普通公路服务能力,拓展公路服务领域,特制定《丽水市“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一、创建任务

目前我市已初步建成公路服务站(点)30个(国省道公路26个,农村公路4个),其中公路服务站17个和公路休息区13个,基本符合省局《普通公路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意见》中的创建标准,我局“十三五”规划中,到2020年全市普通公路服务站(点)将达到101个(国省道56个,农村公路45个,规划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对部分已建成的服务站(点)进一步优化,以更好地服务交通出行,为美丽公路的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二、建设标准

普通公路服务站应综合考虑区域内公路承担的主要功能(干线公路、集散公路、出行通道、通景公路等)、交通流量、地域特点、沿线人文历史景观和场地条件等因素,确保出入安全畅通,车辆流向合理。根据服务站的空间布局、建设规模和功能配置,一般分成三类:

(一)综合服务站

主要满足停车休息、如厕、加水、小商品和农产品零售等需要,可根据需要选择确定餐饮、车辆维修、加油、住宿、观景等服务;占地面积控制在5亩左右,停车位30个左右,场地原则上用沥青混凝土进行硬化,建筑用房以平层为主(不超过二层),建筑风格简洁明了,具有地方特色;满足一般功能服务的,其建筑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左右;具有综合性经营服务的,其建筑面积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

(二)一般服务站

主要满足停车休息、如厕等需要,可根据条件和需要拓展其功能。以利用沿线加油站、公路站、农家乐、旅游集散中心等场地进行改造为主,主要分布在流量适中、靠近乡镇的普通公路边;占地面积控制在300平方米左右,停车位10个左右,场地原则上用沥青混凝土进行硬化,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

(三)停车休息点

主要满足停车休息需要,可根据条件和需要拓展其功能。原则上利用公路边的边角地进行改造,停车位5个左右,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以开放式建筑为主。

普通公路服务站名称统一为“XX公路服务站”,设置在入口处适当位置,并在公路服务站前后300至500米公路范围内各设置一块指引告示标志,公路服务站标牌参考样式、指引标志见附件。

三、创建要求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将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主抓、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与当地美丽县城、美丽乡村、旅游开发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与城建、乡镇、旅游、农业、林业等部门及沿线加油站等企业的合作,多方联动,共同推进。

(一)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必须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地方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部门联动、多种运营管理方式并存的原则。根据服务区线位置、周边环境、交通流等情况特点设置不同的服务区规模和形式。

(二)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要结合公路尤其是通景公路新(改、扩)建工程和养护大中修工程,充分利用现有公路站、废弃公路站、环境整治工程中的闲置场地,同步实施。利用普通国省道公路沿线现有场站、边角地进行建设的,可结合大中修或公路站房建设同步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在农村公路沿线建设的,原则上由地方负责落实资金。

(三)普通国省道公路新建(改、扩)时要统筹谋划公路服务站布局,要将公路服务站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项目工可和初设,并将建设资金纳入工程概算,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四)做好地方群众参与普通服务区建设的工作,鼓励和帮助公路沿线的农家乐、加油站、风景点等业主利用他们的场地去建设服务站,公路部门给予便利和支持。

(五)做好现有服务站的升级改造工作,把现有的服务区根据整体规划和普通服务的创建标准,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加强现有服务站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普通公路服务站的效能。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分年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抓好公路服务站建设的具体推进工作,抓好示范项目建设,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加强宣传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

 

附件:1.丽水市“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点)建设规划表

      2.公路服务站标牌、指引标志参考样式


附件2

公路服务站标牌、指引标志参考样式

一、公路服务站标牌样式

 

 

 

 

 

 

说明:此标牌设置于公路服务站大门围墙处或房屋门口墙壁上,尺寸应与房屋或大门相协调。

二、公路服务站指引标志

(一)横式标志

 

 

 

 

 

 

 

 

 

(二)竖式标志

 

 

 

 

 

 

 

 

 

 

 

 

 

 

 

(三)相关说明

1.指引标志悬挂于公路服务站前后300至500米公路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横式标志或竖式标志。

2.横式标志建议尺寸:一级和二级加宽公路为400厘米*240厘米,二级及以下公路为300厘米*180厘米;竖式标志建议尺寸:一级和二级加宽公路为200厘米*300厘米,二级及以下公路为160厘米*240厘米。该尺寸为参考尺寸,以醒目为好,实际操作中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3.字体采用道路交通标志专用字体。

4.指引标志中的服务图例,可根据服务功能进行增减调整;增减调整时,字体和图例大小应与指引标志尺寸相协调。

 




丽交〔2016〕185号.doc

附件1 丽水市“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点)建设规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