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750/2021-34170 | 文号 | 丽商务便函〔2021〕67号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经济商务局(经济商务科技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市直有关企业:
第130届广交会将于10月15-19日以线上线下融合方式举办。为做好本届广交会疫情防控和证件办理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件种类和办理方式
1.筹(撤)展人员证和车证:根据大会规定,筹展人员证名额为每个展位2张,撤展人员证名额按参展商证数量的10%核定。参展企业(含该企业委托的物流公司)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提交办证资料,分团通过广交会“网络管理服务系统”初审,经省团复审后报大会审核制证。如需办理,请企业到丽水分团驻地提交有关资料(详见附件)。申请提交成功后,如大会审核通过并制证,办证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不接受 18 岁以下和 58 岁以上人员办证申请。
2.参展商证:名额为每个展位3张。企业即日起尽快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提交办证资料,分团通过广交会“网络管理服务系统”初审,经省团复审后报大会审核制证。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交易团广交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展位负责人须为该展位参展企业正式工作人员并具有大会核发的当届参展商证。
3.参展代表证:大会对各分团名额有限制,且本届展会情况较为特殊,办证要求暂未明确,待明确后将及时通知各有关企业。
4.展样品出馆凭证:名额为每个展位1张。由企业到丽水分团团部领取。
各类证件办理方式如有变化,办理流程将另行通知。
二、证件办理要求
1.严格审核资料。各企业对办理进馆证件的人员资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规范上传照片等信息资料。
2.不得超范围办证。各企业申请办理证件范围仅限本企业参展人员,不得为非本企业参展代表提交办证申请。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大会要求,所有参展人员需提前登陆“穗康”微信小程序,注册并实名认证,通过其中的“广交会专区”申报登记个人相关防疫信息、签署健康承诺书、填报疫苗接种记录、每日健康自查上报等。
三、证件管理要求
1.要妥善保管证件。大会对证件管理非常严格,所有人员进馆均需凭有效证件进入,服从和配合保卫人员检查。参展商证可多届重复使用,请注意保管,谨防丢失,不能弯折,避免接触强磁场。持证人以原所持证件参加本届广交会的,请务必携带该证,经申请激活后方可继续使用。如申请证件的类型与所持证件不符,均需重新办证。
2.要确保证件处于有效期。参展人员进馆所持的证件必须是已激活的有效证件,且证件不得转借、变卖、涂改、伪造等,否则将被大会没收证件并列入黑名单,禁止持证人进馆。大会的黑名单具有长期性,直接影响今后广交会参展。各企业所有进馆人员须严格遵守该规定,特别是新办证人员,避免因错误使用证件而导致被列入黑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为便于掌握各县(市、区)和开发区领导参加广交会的情况,请各地及时上报到访领导信息,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调研广交会工作的,请提交领导姓名和职务等相关信息。
附件:1.浙江省交易团筹(撤)展证申请表
2.浙江省交易团办理车辆进出馆证登记表
3.浙江省交易团参展代表证申请表
4.浙江省交易团各市、县(市)领导到会明细表
丽水市商务局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