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13-31096 | 文号 | 丽教人〔2013〕13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3-01-31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 |
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丽水市教育局促进青年教师成长行动计划(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在教师中学习宣传,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教育局
2013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促进青年教师成长行动计划》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直属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切实提高青年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决定从2013年起实施丽水市教育局“促进青年教师成长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搭建教师专业成长系列平台,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比武、考核活动,促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并为今后逐步成长为教育教学骨干和名师奠定基础,为市本级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参加对象
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龄1~5年的全体青年教师。
三、行动方案
丽水市教育局“促进青年教师成长行动计划”由“一年起好步、两年过好关、三年上台阶、四年展实力、五年显身手”五个子项目组成,具体要求和考核项目如下:
(一)一年起好步
考核重点:备课、说课
具体要求:
1.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
2.熟悉本年段教材的知识结构;
3.能掌握教案的基本体例,教学设计具有目的性、针对性、实效性;
4.能用理论解释自己的教学设计;
5.能根据教学设计的需求制作相应的课件;
6.练好教学基本功,努力发展自身特长;
7.掌握学科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解题、析疑能力。
(二)两年过好关
考核重点:上课
具体要求:
1.能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
2.能采用与学生的学习方式相适应的教学方式;
3.学生能积极有效地参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
4.对学生学习过程能进行有效的诊断和指导;
5.能关注学生学习行为和学习习惯的培养;
6.能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思,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7.能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取得心理健康教育C级证书;
8.实验操作规范、熟练,能自制简单的教具或学具。
(三)三年上台阶
考核重点:命题、班主任
具体要求:
1.能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排体系和知识结构;
2.能根据学生的课堂学习过程设计具有预习、尝试、诊断、巩固、提高、整理等不同功能的“结构性”作业;
3.能胜任单元检测的命题工作;
4.能根据单元或期末检测结果诊断学生的学习困难,并能通过恰当的反馈和指导,使每一次检测都能成为学生学习的新起点;
5.能运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促进学生的差异发展;
6.能掌握与学生、家长建设性交往的一些基本策略和方法;
7.能较好胜任班主任工作或德育导师制工作。
(四)四年展实力
考核重点:教科研
具体要求:
1.能掌握一定的支撑课程改革的教育教学理论,对什么是好课堂、什么是好教师、什么是好学生、什么是好质量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
2.能根据自己的教学实践撰写教学案例或教学论文,并能参加市级评比;
3.能根据学科教学实践或班级工作实际确定教科研专题,并能独立开展小课题研究。
(五)五年显身手
考核重点:课堂展能、特长展示
具体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
2.能在市本级或全市上展能课,对他人的教案或课堂教学能科学评价;
3.能通过教师论坛等平台展示自己的教育理念或教学经验;
4.能通过“一师一品”活动展示自己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或自身特长,并初步形成个人教学风格。
四、实施办法
“青年教师成长行动计划”按照“学校培养为主、集中培养为辅、一年一度比武”的办法实施。
(一)学校培养为主
1.学校要高度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要在摸清本校教龄1~5周年青年教师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计划要求,研究制定本校青年教师培养的具体细则并上报市教育局。要指导青年教师根据考核项目和具体要求制定个人成长规划;要选派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进行跟踪指导;要围绕考核项目和具体要求为青年教师搭建各种平台,组织他们参加各种研修活动。
2.学校要建立青年教师个人成长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个人成长规划、年度目标、活动记录、研修成果、学科教学质量、工作小结、考核评价等能够反映青年教师成长状况的相关资料,以促进青年教师的自我反思和学校培训工作的不断改进。
3.学校要加强对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管理,要逐步建立有利于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反馈、指导机制和评价激励机制。
(二)集中培养为辅
市教育局根据青年教师成长行动计划和考核重点,适时组织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如: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主任培训,备课、听课、说课培训,有效教学培训,命题和试卷分析培训,教育科研培训等。
(三)一年一度比武
市教育局根据行动计划的五个项目,每个项目每年举行一次比武活动,项目中的比武内容主要包括:备课、说课、上课、命题、班主任工作、实验操作、理论考试、解题能力、教师论坛、特长展示等。每个项目的具体内容另行通知。不能比武的项目,以检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项目比武的具体时间一般安排如下:
1.一年起好步:每年8月份举行;
2.两年过好关:每年11月份举行;
3.三年上台阶:每年10月份举行;
4.四年展实力:每年7月份举行;
5.五年显身手:每年5月份举行。
五、其它事项
(一)全体青年教师(教龄1~5年)都必须参加相对应的年度比武活动。比武的成绩作为青年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学校整体水平与学校发展性评估挂钩。
(二)本方案从2013年开始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