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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交通运输局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5:5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1,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丽水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市局荣获“2016-2020年全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专题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研究审议《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2021年度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任务分解表》等,将法治交通、政务服务、信用交通纳入市县重点工作清单制考核,全力抓好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交通33项重点指标任务落实。二是加强履职建设。及时报告《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组织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职务犯罪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基层站所负责人初任培训、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档考试等。完成全市执法人员全国统一执法证件换领。组织观看松阳县交通部门原领导受贿案等法院庭审。推进科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及时制定公布市县交通部门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二)完善交通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参与立法工作。极反馈《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丽水市关于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等立法调研或征求意见工作,共办理反馈109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涉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和脱漏管行政规范性文件核查工作将公平竞争审查环节纳入公文办理系统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等程序。起草并由市政府印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发《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出具联合起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7

(三)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市交通运输系统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1280宗(市本级9609宗),行政确认58028宗(市本级22066宗),其他行政执法行为37819宗(市本级23363宗)。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跑零次率100%、承诺时限压缩比97%、即办率91%。推进机动车检测“一件事”改革,实现省内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电子化率100%。推进从业资格5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和“电子证照”推广,货运从业资格证惠民新政策共办理1988本证书。开展了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评议考核工作。二是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完成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涉交通14项关键指标任务,印发《交通运输领域违法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16家“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运输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签订信用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经整改全部退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鼓励企业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8家企业完成不良信息修复工作。深化“信易行”工作,对生态信用A级以上个人开展优惠乘坐公交等5个场景应用。完成2020年丽水市291家道路运输企业、33个公路水运项目(53个标段)的施工及设计单位年度信用评价。11月开展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日活动,制作信用宣传微视频3个。制订印发《丽水市深化信用交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四)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857宗、罚款1880.70万元(市本级504宗、345.6万元)作出行政强制措施176宗(市本级118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宗(均在市级)发生行政诉讼1,无行政复议案件。一是持续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市基本完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在编行政执法人员476人(三定核定558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先后荣获2020年“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2020年“丽水之干”模范集体、经常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嘉奖等荣誉。进一步梳理职责清单,印发《丽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1年)》,整合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机制,严格队伍管理。二是深入推进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问卷调查,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18项实事服务事项,拟定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专项整治内容清单(存在的15个大方面问题)和33条具体措施,实施清单式管理和推进整改,“三张清单”整改销号工作全部完成。聚焦人民群众公共交通出行、清洁能源公交车投放、优化公交线路等急难愁盼的问题,制定实施和完成18项民生实事清单。畅通12345、12328等投诉渠道,做好行业信访苗头的分析研判,信访件平均办结时长较2020年的4.53天缩短1.61天。扎实推进“清廉交通”建设,规范内控管理规章制度,出台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现场执法规范等30多个管理制度。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效能监督。印发《2021年度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监督工作计划》,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质效提升专项行动,推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案一审”全覆盖,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省级基层站所试点按省厅统一格式设置执法信息公开栏。市级604项行政检查事项完成年度覆盖任务。健全行政处罚案件“一案一审”“月评查”“开门搞评查”等机制,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73件,发布6期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结果。四是深化“互联网+监管”和数字化执法。全面应用省交通运输数智执法平台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全市开展掌上执法检查2383次(市本级312次),双随机420次(市本级104次),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市本级100%),信用规则应用率100%(市本级100%),跨部门监管率41.42%(市本级66.66%)。道路运输、港航、工程质监等领域均推行了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全市共办理26件。五是推进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编制完成全市基层站所布局优化方案和站所分布图,发文公布2021年交通运输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名单12个,完成景宁交通执法队水上中队、庆元交通执法队黄坛中队2个省级基层站所规范化试点建设,并通过省厅验收六是参与省级执法比武和第三方评估。组织参加公路与运输、交通工程、港航等科目现场执法技能比武,积极参加执法案卷评查技能比武、执法知识线上答题竞赛、执法知识竞答等项目,荣获团体组织奖、港航比武优胜奖。完成市本级、松阳县行政执法能力第三方评估。积极配合省厅做好交通运输部2021年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五)加强法治工作保障。一是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市系统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4%,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审维持原裁定。二是以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文化。制定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普法宣传实施方案,并开展以法治护航强国路“走进山哈”“红绿融合 法治同行”为主题的交通运输普法宣传。开展执法典型案例评析和微课堂征集展播活动,在丽水交通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风》《执法小讲堂》专栏,发布《不用审批了,你们怎么还管?》等10期执法典型案例评析,“茫茫千峡湖之浪子回头”普法微视频获全省交通运输“以案释法”十佳作品。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续聘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疑难执法案件、法治宣传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完成市局公职律师评聘、组建市局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落实《丽水市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重大行政机关合同文本均由法规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局招标采购小组会议讨论,接受局机关纪委或驻局纪检组监督,出具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意见书6件。

(六)完善监督机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今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43件,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和丽水交通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信息、执法决定公开等信息。三是拓宽社会监督。建立“1+1+N”联络机制、搭建信访信息化平台、快速响应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其中信访转执法平台210件,处置率99.52%,总体答复满意率98.05%,综合排名位列同类单位前列。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加强。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进度偏慢,部省尚未明确统一的执法车船外观标识,执法装备配置不足,交通整体执法形象有待提升。

二是干部队伍业务培训需要加强。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上、在推进数智化执法和促进交通综合执法融合上,创新举措不足,很多同志仍习惯于用老传统老办法来管理行业,服务和执法效能不高。

三是交通执法队伍性质需要明确。由于交通执法队机构性质、参公及事业编制数等情况尚未明确,对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执法队伍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高质量抓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统筹推进法治工作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作为重要工作部署推进,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等各领域,抓实抓好。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健全完善考评办法,强化指标引领,加强督办督查,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牢固树立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优做强交通“山哈”宣讲团品牌,开展以“交通法治护共富”为主题的交通运输普法宣传。积极承担全省性重大法治工作,推动法治工作创新,力争取得可全省推广成果。

(二)高要求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素质。继续深化推进执法队伍和职责整合,实施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持续优化基层执法队伍结构。组织诉讼庭审旁听、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开展非现场执法、案卷制作、法律知识考试、站所负责人初任培训等,组织公路与运输、港航、工程条线业务集训、队列队操,以练促学、以岗促学、以学促能。加强执法业务大队轮岗交流,加速综合执法业务融合,推进数字化改革,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运用好阳关监管平台,事先预警,及时处置。

(三)高标准完成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推广省级试点样板站所创建经验,力争年底前全市交通运输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党建”“清廉”“青瓷、宝剑、石雕”等区域特色和交通法治文化相融合,特色鲜明。执法信息公开栏统一设置,制度汇编人手一册,中队长职责等制度上墙,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率100%,执法制式服装配备到位,现有车辆外观标识完成重新喷涂,科技化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理顺职责分工,避免监管职责缺位、越位、错位,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高水平推进非现场执法模式创新。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和非现场执法,推动对运输企业、车辆、船舶及各类经营行为进行精准监管。持续推动非现场执法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率高于80%,非现场执法案件占本系统总案件数的50%以上。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谋划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数字打非”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计划投资180万元建设全市“数字打非”监管系统,实施数字化精准打击非法营运,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围绕重点监管需求,加强智能化执法终端配备运用,推动实现监管对象的自动查验和在线监管。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