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750/2022-39647 | 文号 | 丽商务〔2022〕75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经济商务局(经济商务科技局),莲都区商务和金融发展中心,丽水开发区经济促进部:
《丽水市利用外资统计专项治理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利用外资统计专项治理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要求,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部署及商务部、省商务厅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利用外资统计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等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强化政治意识,压实政治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外商投资 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全面检视利用外资统计工作,查处利用外资数据统计中虚报多报、少报漏报、贪虚功轻实效等顶风造假问题,进一步规范利用外资统计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利用外资数据质量,更大力度推动我市对外开放,为全省“两个先行”多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治理重点
市商务局会同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外汇管理局等6个市直部门,确定对2020年以来纳统的及已上报待复核统计的外资数据,着力排查并甄别可能涉及虚报多报、少报漏报、贪虚功轻实效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外资企业在外资数据纳统后,6个月内注销、变更为内资企业;通过进口贸易、再投资等方式转出资本金;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外资企业;同一境外投资者在本地区设立多家外资企业等。重点围绕5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一)对市委市政府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为各国企业在丽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统计造假行为,不仅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干扰影响党委政府决策,而且严重违背党的思想路线,触犯党的纪律底线,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从上到下自始至终加以防范整治的认识不到位;招商引资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形式主义现象。
(二)在利用外资考核制度及奖惩机制中,层层分解、加码招商引资指标,简单以外资统计数据为条件对企业进行“返点”资金奖励或违规给予优惠政策、评比表彰。
(三)以完成考核任务为目的,授意或放任、纵容、默许在招商引资中虚假设立外资企业,伪造外资项目。
(四)干预市场主体独立真实报送数据,授意或放任、 纵容、默许市场主体虚报多报、少报漏报外资数据,或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外资数据。
(五)未严格按照《外商投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外资企业和基层报送的外资统计数据和凭证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
三、时间安排
(一)8月中旬,各县(市、区)、开发区已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统计调查制度》等相关规定,围绕2020年以来是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是否切实履行外资统计数据真实性审核职责开展自查自纠。下一步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进一步梳理分析,再深入查摆。
(二)9月中旬,根据全省外资统计工作会议要求,部署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再自查。
(三)9月下旬,做好省外资统计检查组对云和、缙云、丽水开发区开展抽查的配合保障工作;
(四)10月上旬,组织召开全市外资统计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传达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部署部门联合检查工作;
(五)10月中旬,市商务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赴莲都、龙泉、青田、庆元、遂昌、松阳、景宁开展实地抽查;
(六)10月中旬,汇总部、省、市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并作研究分析。
(七)10月20日前,上报外资统计专项治理及整改报告报送省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八)10月底前,完成外资统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巩固深化,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防范和整治工作机制。
四、方法步骤及主要举措
(一)同步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市商务局根据省纪委专项整治监督部署会、省商务厅外资统计专项治理部署会精神,组织召开会议,省市县三级一同部署、同步推进,通报商务部、省商务厅监测到的异常企业名单。省市县三级针对名单和日常监测结果,制定重点内容明确、时间进度清晰、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报派驻纪检组征求意见后下发。
(二)组建专项小组,建立协同机制。组建外资统计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市商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外资处,小组成员由市商务局、 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统筹全市外资统计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情况报告、工作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形式,动态跟踪治理进度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协同解决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三)围绕“五个方面”,严格自查督查。对2020年以来经营异常的外资企业,重点围绕5个方面问题,市县开展自查自纠。市商务局负责对商务部、省商务厅未检查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检查。对清单内的项目及其他经营异常项目,一对一、背靠背,逐家查清问题。
(四)坚持查改结合,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外资数据统计中虚报多报、少报漏报、贪虚功轻实效等顶风造假问题,通过问题定性、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各地规范引资、全面整改、健全机制。坚持查改结合、防治结合,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深做实专项治理工作,形成防范问题发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数据造假、 弄虚作假现象严重违反相关法规、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干扰和误导宏观决策的严重危害性。统计造假表面看是统计工作 出了问题,实质上是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发展观、权力观有 了偏差,要透过表象检视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作风问题。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外资统计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 日程,将数据真实性作为外资统计的第一要务,切实维护依 法统计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坚持实事求是。市级作出部署后,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现场抽查时,各地对受检项目要主动提供佐证资料,重点是企业开工许可证、开工证明、租赁合同、纳税 证明、社保证明、销售发票等证明材料,配合核实企业真实性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暴露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失职的行为不护不藏,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查清查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予以纠正。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健康心态推进治理工作。
(三)抓好组织落实。要认真部署落实,各级领导要切实挑起工作责任,加强与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统计、外管等部 门的工作协同,综合采取全面自查、实地检查、重点抽查等 多种方式,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四)严明工作纪律。有关检查情况,要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移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 控制工作内容知悉范围,稳妥开展检查工作,避免对外资企 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密切关注舆情动向,防止舆论炒 作和误解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