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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丽水市汽车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路客运东站
企业监督电话:0578-2655325
行业监督电话:12328
旅客须知
一、旅客购票
1、旅客请按照车站规定售票办法和时间依次购票。并核对所购车票的日期、车次、开车时间、到达站及票价,如有差错,应即要求更正或退还。
2、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身高1.2米至1.5米的儿童购买半价儿童票。持一张全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2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但不供给座位。
3、残废军人凭民政部颁发的《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和《残废警官抚恤证》购买半价优待票,享受全票旅客待遇。
二、旅客乘车
1、旅客应自觉遵守乘车秩序,服从站务和驾乘人员的安排,文明候车、乘车。
2、旅客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持车站、车厢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和抛弃瓜皮、果壳等。
3、旅客应持符合规定的客票,按票面指定日期和车次检票乘车,下车要交验车票。
4、旅客不能按指定日期,车次乘车时,可在该班车开车二小时前办理签证改乘,改乘一次为限。
5、旅客遗失客票,应另行购票乘车。
三、旅客退票
1、旅客退票应在当次班车规定开车时间二小时前办理,如已托运行包,应先办理取消行包托运手续,开车以后及车上发售的客票和签证改乘的客票,均不办理退票。
2、旅客退票,按以下规定核收退票费:
班车开车时间二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额10%收取退票费,不足伍角按伍角计收;班车开车时间二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额20%收取退票费,不足一元按一元计收;班车开车后不办理退票手续。
旅游客车开车二十四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额10%收取退票费,不足伍角按伍角计收;开车前二十四小时内按50%收取退票费;开车后不办理退票。
四、携带物品
1、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每张全票(含残废军人票)免费10千克、每张儿童客票免费五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能超过1.8米,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车内行李架上为限。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须按实际占用的座位数购票。
2、机密文件、贵重物品、易碎品、易污品、精密仪器、有价证券等物品,旅客须自行携带看管。
五、托运行包
1、旅客托运行李、包裹,要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标志明显,适宜装卸。每位旅客随车托运的行包总重量一般不超过40千克,行包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12立方米。
2、凭行包票提取联提取托运行包。
六、旅客安全
1、旅客应自觉接受车站值勤人员对危险品的检查。
2、旅客不得在小件物品或行包中藏匿危险品或其他禁运品进站、上车或办理寄存、托运。
3、恶性传染病患者和精神失常无人护送或虽有人护送仍可能危及其他旅客安全者,不得乘车。
4、车厢内不准吸烟,行车途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妨碍驾驶员操作。
5、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头、手不要伸出车外,不准翻越车窗、攀登车顶,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
七、旅客责任
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均由旅客承担责任:
1、自理行包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丢失、损坏。
2、客车中途停靠不按时上车造成漏乘错乘。
3、旅客乘车途中自身病害造成的伤亡和损失。
4、由于旅客原因发生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