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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丽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关于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以打造“五个最”审计机关为载体,坚持“三个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审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评为全市大花园建设先进集体、全市政务公开优秀单位、全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优秀单位、丽水市文明城市创建“两连冠”工作集体嘉奖、丽水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集体嘉奖;经责处被评为“丽水之干”模范集体;6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审计工作多次得到市委、市政府、省审计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立足初心使命,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中心大局,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力推动审计工作法治化。2021年,市本级共完成25个审计项目,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42.48亿元,违规金额37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9条。上报审计报告、信息专报获市以上领导批示70篇次,其中省政府领导批示5篇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实质性批示23篇次,省领导批示量和省主要领导批示量都创下历史新高。
二是立足忠诚担当,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开讲“三立”论坛第一课。撰写的《全力做好四篇文章践行依法审计之路》等多篇理论文章在《浙江审计》《今日丽水》等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基于辩证唯物主义视角》在全省审计论文评比中获奖,推动理论指导实践。
三是立足干净干事,在言传身教中作表率。局主要负责人全年到县(市、区)审计机关调研19次,深入开展蹲点重点项目、领办整改难题等“六个一”活动;坚决同违反财经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斗争,2021年移送违法违纪违规线索19件,共处理17人;全年未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被问责的情况,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一把手的带动下,全局干部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以项目为载体,“经济体检”常态化开展
一是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创新等工作,谋划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乡村振兴、双循环扩内需促消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长三角一体化、PPP项目、瓯江流域水资源等方面的审计项目,查找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助推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
二是全力助推民生政策落地。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谋划实施6个民生审计项目,并通过“项目+”扩大民生领域审计的覆盖面。根据市委胡海峰书记指示精神,把“两不愁三保障”作为审计的重点,工作报告得到吴晓东市长、郎文荣副书记和杜兴林常务副市长的批示。市政府出台《丽水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打破区域限制,实现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 “一盘棋”。
三是全力规范权力运行。全市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0个,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与市委组织部首次开展经责审计成果运用会商研判。总结探索实践经验,出台全省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审计指引(试行)》,编制《财政领域主要风险防范清单》《资产管理风险共性问题清单》等5张清单,受到普遍欢迎,起到良好的警示效果。
(三)以创新为驱动,审计监督取得新成效
一是数字化改革纵深推进。把审计数字化改革作为“一号工程”,加强顶层设计,印发《丽水市审计局数字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今后5年数字化改革15项工作任务。发挥大数据分析室作用,积极推进“数据查询审计小助手”开发,实现对市本级92家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
二是审计整改全面发力。市委、市政府以最早时间、最高规格、最严要求召开全市审计整改推进会,市政府常务会议3次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问题整改列入市委“七张问题清单”、纳入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市委审计办建立审计整改交办制、月报制、销号制等制度,得到省人大财经委、省审计厅联合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内外协同高效顺畅。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与市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出台《审计监督移送问题线索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处置、管理和反馈机制,同时联合开展十九大以来审计移送结果大起底活动,共得到反馈86条。分别与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中级人民法院等探索建立计划、项目、组织、资源“四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统筹协作、共享互补。
(四)以规范为目的,审计执法文明公正
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对审计处理处罚等重大事项采取集体决策程序,相关重大事项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在审计执法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权利义务等内容;每年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审计结果。稳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对执法记录仪领用情况进行登记,确保两位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取证,对全部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是持续深化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结合贯彻落实新审计法,新出台《审计项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办法》《审计项目中期会商会议工作程序》等制度,修订完善《业务文书流程和格式要求》《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办法》等文件,从制度层面防范风险、优化流程、提质增效。强化审计项目闭环管理,全面落实“三会议”“四清单”“二次审理”等制度,持续加强审计质量跟踪,对标署优省优查漏补缺,2021年我市7个审计项目获评省优秀项目,数量居全省首位。
三是着力提高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把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员年度学法用法综合测试。开展“三立”论坛11期、“能级提升”行动9期、“导师制”活动12次,促使干部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开展全市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并及时通报情况,提升全市审计执法水平。严格按照《审计工作单项优秀评比办法(试行)》规定,评选出“单打冠军”,改变审计项目“一只脚长、一只脚短”的现状。及时开展执法人员换证工作,全局持证率达100%。
(五)以审计法修订为契机,普法宣传多姿多彩
一是多举措宣传助力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报刊、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审计法知识问答、专题讲座、印制新旧条文对照册等多种方式,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进行宣传、报道和解读,为其顺利实施做好准备。
二是做好宪法和民法典宣传。到联系村、社区发放和宣讲《民法典》,邀请宪法、民法典宣讲团为审计干部做解读,提高群众对宪法及民法典的精准把握和适用能力。
三是组织开展审计知识普法宣传。根据每年的普法重点,印制审计口袋书等宣传普及审计法、经济责任等知识;加强与党报媒体合作,定期开展审计工作、政策、法规等宣传;受邀为部门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新规解读、新审计法解读等各类普法学习,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对审计监督和法律风险防范的认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审计工作实际的广度还需要不断拓宽,联系审计工作实际开展研讨、研究深度不够,与业务工作的高度融合需要持续强化。
(二)审计数字化改革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在数字化改革大背景下统筹谋划审计机关数字化转型工作进展还不够快,审计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内循环”阶段,未能充分与“最多跑一次”、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建设、数字政府建设等全局工作融合衔接起来。
(三)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有待加强
受单位编制限制,暂时未配备公职律师,与2025 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一)在强化依法审计、提高政治站位上聚焦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聚焦主责主业,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全面忠实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化“三个坚持”,突出创新引领,紧扣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谋划实施审计项目,以更好的审计监督成效为丽水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二)在强化制度执行、提升审计质量上聚焦发力。持续强化审计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着力抓好《审计项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办法》等制度执行,规范审计行为。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把握署优省优导向标准,建立创优项目库,争取在创署优上有突破。
(三)在强化智慧审计、提升审计效能上聚焦发力。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流程再造、综合集成、制度重塑等工作,全面提升审计效能。突出实战、实用导向开展大数据审计知识培训,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为大数据分析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构建畅通高效的“巡审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巡审联动”工作样板。
(四)在强化成果转化、提升审计价值上聚焦发力。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积极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着力攻坚一批体制机制性难题和“老大难”问题,推动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力争“审计一点,规范一片”,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效果。
(五)在强化固本培元、提升素质能力上聚焦发力。常态化开展“三立”论坛、“导师制”“能级提升”活动,继续坚持特派办挂职、名校轮训、实战训练、外出交流等干部培养机制,持续开展“三敢三比”争先创优大比拼活动,全面提升审计干部政治能力、专业水平和塑造变革的能力。
(六)在强化普法宣传、提升审计形象上聚焦发力。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宣传契机,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立法宗旨和重点内容,积极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为其全面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