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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降分了
发布时间:2022-04-13 09:0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网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省人力社保厅、省卫健委近日联合发出有关通知,明确了山区26县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

据介绍,我市全域都处在山区26县范围之内,根据此次通知,除市本级外,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含城关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55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50分。两类人员合格标准均比以往降低了5分。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有关备案表报所在地卫健、人力社保部门初核,经市卫健委、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省卫健委复审,最终由省人力社保厅核准后发文公布名单。备案申报工作需在4月30日前完成。

符合条件并经考试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应试人员即可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主下载打印“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证书在山区26县医疗卫生机构相应岗位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调整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将大力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培育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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