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丽水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附件:丽水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附件:丽水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印刷)(1).pdf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政策解读:https://www.lishui.gov.cn/art/2023/1/6/art_1229286760_2454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