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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64458R/2022-37230 文号 丽农发〔2022〕68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第192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16:1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市直有关部门,局属相关处室站所:

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办理件的函》(丽人大常办函〔2022〕1号)和《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等要求,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曾志华提出的《关于探索农村人才发展机制,推动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打造的建议》(建议编号192号),由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督办,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委组织部会办。为切实做好重点建议办理,提高办理实效,根据该建议涉及内容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92号)重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力量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副组长:金志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胡丽红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成  员:林梅远  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 

苏  明  市农业农村局经管处处长

徐  强  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干部

马加瑞  市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副主任 

毛必田  市农业农村局经管处干部

陈武荣  市农业农村局经管处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马加瑞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主会办单位工作职能,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92号)重点办理件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一) 开展农村人才发展问题调研。进一步完善农村人才发展机制,加大招引本村大学生回村服务、定向培养农村短缺人才工作力度,优化村干部管理技能培训和实践锻炼方式,提升村干部的工作能力,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村集体资产运行管理指导。举办村级财务管理人员、乡镇(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出台强村公司高质量发展意见,加快推进强村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规范化运营,推动强村公司发展成为具有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经营主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

三、工作计划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底前) 

1.成立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92号)重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2.由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拟办理方案,提交领导小组讨论,报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定。 

(二)调查研究阶段(8月底前) 

主办、会办单位按照工作方案中办理工作分工开展建议办理工作。一是组织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人大督办单位及建议代表,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深入实地考察,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二是主办单位收集归纳整理调研情况意见,与会办单位进行分析和讨论,拟定建议答复初稿。

(三)正式答复阶段(9月底前)

与建议代表进行面商沟通,与督办单位作阶段工作汇报,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修改完善建议答复稿。撰写完成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召开重点建议办理面商座谈会,根据座谈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议答复稿,再次征求督办单位意见。根据督办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成答复稿,正式行文答复。

(四)组织实施阶段(10月之后) 

根据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92号)答复文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重点建议办理责任人和责任处室要针对重点建议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深入基层,认真细致地开展专题调研分析、组织相关人员征求意见、与建议人加强交流、沟通、协商等有关落实情况和拟定专题面商答复稿等相关工作。拟定专题面商答复稿后需交局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按照办理程序,组织相关专题面商工作,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和过程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汇报。

(二)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共同办理。要高度重视办理重点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重点建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办理重点建议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规定,对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特别是涉及或者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办理的,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好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及处理好日常办理重点建议的相关工作。

(三)精心谋划实施,及时高效办理。要坚持“依照程序,及时办理”的原则和遵循“先面商,后回复”的程序,积极开展办理重点建议的各项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落实代表建议要求上,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通过建议办理工作,推动工作取得实际进展。

(四)总结经验,提高质量。各责任人、责任处(室)和单位在办理重点建议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办理经验。同时,要精心组织回访,征求建议人的意见或建议,充分听取建议人对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建议办理有落实、有回访,提高办理建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陈武荣,联系电话:15268623002)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第192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