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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64458R/2022-37232 文号 丽农发〔2022〕69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第022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16:2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供销社、市农投公司:

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办理件的函》(丽人大常办函〔2022〕1 号),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第022号建议《关于建立绿色优质农产品主体联盟的建议》被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的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旭勇督办,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供销社、市农投公司为会办单位。根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举“丽水之干”的行动奋斗旗帜,按照“品质化升级、组织化发展、数字化赋能”三大战略要求,融合“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实践,整合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主体,抱团发展,通过政府引领、主体运作、社会参与,推动产业融合,持续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全面推进品质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奋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山区特质、丽水特色的共同富裕山区样板。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第022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力量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金  立  市农业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魏叶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洪中勇  市民政副局长

吴利平  市供销社副主任

沈  力  市农投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 孙  涛  市农业农村局质监(法规)处处长

林军明  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处处长

蒋凯亚  市农业农村局农安中心主任

廖小丽  市农业农村局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林国文  市农业农村局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李官平  市农业农村局农安中心干部首席专家

程  军  市财政局农业处处长

雷云飞  市民政局社会工作事务处处长

梅文华  市供销社业务处处长

孔靖雯  市农投公司品牌管理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金立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农安中心为主办处室,负责拟定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和建议办理书面答复稿。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围绕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建立督办领导、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建议代表等各方面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做好情况汇报和建议内容沟通衔接等工作。

(二)组织开展调研。针对建议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拟订建议办理调研提纲,采取专题调研、面商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落实调研任务,全面开展建议办理工作。

(三)推进建议办理。以办理建议答复为契机,认真梳理当前我市乡村振兴、品质农业发展面临的短板和问题,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加强政策研究,共同研究形成全面推进绿色农产品主体联盟构建、加快我市品质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政策意见。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5月下旬-6月)

成立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第022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报督办领导审定。

(二)调查研究阶段(7月底前)

针对重点建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拟定建议办理调研提纲,通过开展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召开建议办理协商座谈会,对调研情况进行分析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阶段(8月)

主办单位归纳整理调研座谈情况意见,起草答复初稿,并征求建议代表和会办单位意见,修改并进一步深化、细化答复稿,提升工作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正式答复阶段(9月底前)

主办单位根据面商及座谈会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答复稿,并将最终修改完善的答复稿征求建议代表意见,经其同意后,正式行文答复。

联系人:蒋凯亚,联系方式:13600606955

李官平,联系方式:13587182609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9日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第022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