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60671/2022-37279 | 文号 | 丽经开〔2022〕54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委属各部门、南明山街道、经开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打好“十四五”松材线虫病防控总体战、攻坚战,根据省市林业部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行动。现印发《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2021-2025年五年攻坚行动计划》,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2021-2025年五年攻坚行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2021-2025 年
五
年
攻
坚
行
动
计
划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管委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
项目名称: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2021-2025 年五年攻坚行动计划
项目实施单位: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
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晓东
副组长:黄永宾
成 员:王春来、施 润、张声梯
项目实施技术小组
技术负责人:李晓东
参 加人 员:黄永宾、王春来、张声梯、施润 、麻航震、刘克飞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
二〇二二年五月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2021-2025年五年攻坚行动计划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森林抚育管理、打孔注药保护、喷粉防治、诱捕器监测及诱杀为辅的防治思路,坚持“全面控制、逐步压缩、重点拔除”的疫情防控目标,按照“分类管理、限时清零”和“全面清、及时清、清彻底”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加大防控投入,强化监测预警,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防治能力,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为丽水市建设高水平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保障。
经开区东面与青田接壤,大梁山为屏障,南面与莲都区碧湖接壤,一半山区一半平原,西边以瓯江为界,低山相连,北面直接与丽水市主城区相连,以南明山风景区为界。经开区林业用地7.41万亩,森林蓄积量20.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5.38%。涉松面积主要分布在经开区东边和南边,林地中含松林10%以上林地面积5.44万亩,共有1301个小班。
我区是全市松材线虫病重灾区之一,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商品流通频繁,人为传播途径众多;随着近几年清理纵深的推进,病死松树呈现六边区域愈发零星,高山远山逐渐增加的趋势,多种因素综合叠加导致松材线虫病范围不断扩大,且疫木清理难度越来越大,花费成本越来越高,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我区疫情分布在全区各个行政村600余个小班,近两年松材线虫病疫情处置情况如下:
2020-2021年度发生面积3.0万亩,病死松树4.9万株,累计清理病死松木6527.9吨;
2021-2022年度发生面积 2.77万亩、预计病死松树4.0万株,预计清理病死松木达6000吨。
同时,根据本区疫情发生规律,结合五年行动要求,2023-2025年度疫情发生数据作如下预判:
2023年疫情发生面积降至2.25万亩,病死松树3.2万株,病死松木4300吨;
2024年疫情发生面积降至1.5万亩,病死松树2.4万株,病死松木2700吨;
2025年疫情发生面积降至1.2万亩,病死松树1.7万株,病死松木2000吨。
松材线虫病对森林生态安全、生物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影响重大。我区切实落实防控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的原则,全面贯彻执行“控制、防治、巩固”的除治工作总要求,加强疫情监测预警、防控除治、检疫检验、责任考核等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行为,加强依法防治,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按照省、市防控精神,我区坚决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战,以2020年秋季疫情普查为基础,通过5年攻坚行动计划实施,实现死树量、疫点数和疫情发生面积“三下降”。
2023年前实现病死树下降50%以上,2025年死树量、疫点数和疫情发生面积低于现有量的20%,力争无疫情创建。
根据经开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蔓延情况,我区将疫区划分为窗口区和非窗口区,采取分区管理,小班化精准施策,根据疫情形势,合理区划分类施策,强化过程监管,加强清理质量督导,提高防治成效。以现代科技进步为动力,推进防控工作理念、手段方法创新。同时,合理保护大径级松树和古松树。确保我区在目标期内疫点数量、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按照全市要求实现既定目标。2021年秋季松材线虫病分区统计可以看出,防疫重点依然在窗口区。
1、窗口区防治。将我区高速公路沿线、国省道沿线、景区周边城区及丽水市区等“六边”第一视线范围内为防治重点区即“窗口区”。春节前全面完成“窗口”区域病死松树清理工作,次年3月30日前完成“回头看”山场验收。
2、非窗口区防治。除“窗口区”以外的其它区域,为一般防治区。春节前全面完成非窗口区域病死松树清理工作80%工作量,次年3月30日前完成“回头看”山场验收。
根据浙江省林业疫情防治要求,将疫情监测接入浙江数字森防系统。开展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秋季专项普查,以林业干部、护林员为主体、乡镇村干部为辅的日常监测队伍,以第三方公司无人机精准监测组建秋季专项普查系统,实现疫情管理的时间空间位置精细化、动态化管理。重点采用无人机普查 AI 图像识别、二维重建等先进技术,对全区林地进行航拍图像采集后自动识别疫木并定位坐标,实现精确到株的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网格化、小班化分布图。真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清理,防止疫情传入、扩散。
(二)科学实施疫木清理
坚持以疫木彻底清理为核心的疫情除治措施,科学合理制定疫木清理实施方案,每年冬春季“安全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疫木集中清理工作,春节前完成“窗口”区域“清零”,次年3月底完成全域“清零”,2023年后力争春节前完成全区“清零”。在完成“安全期”疫木集中清理前提下,稳步推行疫木常年清理。充分发挥以林业干部、护林员为主体、乡镇村干部为辅的日常监测队伍的积极性,推广“谁发现谁上报、谁接报谁负责”的管理模式,鼓励干部群众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病死松树信息,林业部门及时安排清理的常态化清理模式。
(三)严格质量监管
狠抓枯死松树清理质量和清理进度,采取林业部门山场巡查、监理机构全过程监管和第三方跟踪验收工作的全方位闭环质量监管模式,对清理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等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完善清理台账,严禁松木商品性采伐。对病死松树采伐、运输、疫木称重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管理,落实专人签发《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通知单》,严格落实伐前、伐中、伐后及伐桩的拍照存证影像资料工作制度,防止疫木流失,定期通报山场清理情况。
(四)全面检疫监管
规范涉木加工企业的经营行为,严格落实疫区和疫木管理制度,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加强出入境等交通要道的检疫检查,严格查验过境车辆,严格疫源监管,防止带疫松木及其制品外流,开展房前屋后松树薪材收缴行动,防止疫情人为传播扩散,确保山场“清零”成效。
(五)加强注干保护
加大松林打孔注药保护力度,对景区周边的松林以及人流密集区域、村边路边的名木古树和风水树进行打孔注药保护;对登记在册的古松保护,落实好一树一策、专人管护。打孔注药严格按照技术方案的要求和规范,根据松树不同的胸径,选用不等量的免疫制剂,并认真记录每株松数胸径和注射药物的数量,悬挂好标记牌,便于更好的开展验收工作。计划每年打孔注药保护古松树、风景树、风水树以及道路、村庄周边松树约3-4万株,并在每年2月底前完成注杆保护工作。
(六)开展喷粉防治
疫区松褐天牛虫口密度直接影响松材线虫病的传播速度,不及时防治松褐天牛,可导致松材线虫病的蔓延。在松褐天牛羽化期,适时进行噻虫啉喷粉防治,能有效控制松褐天牛种群数量,减少松材线虫的传播媒介,有效巩固提高防控松材线虫病的效果。全区计划每年4-9月份开展 2-3次喷粉防治,2023年预计防治面积约1.5万亩次,2024、2025年每年预计防治面积约2万亩次。
(七)加强森林抚育
森林抚育是造林到成熟林的森林培育过程中,为保证幼林成活,促进林木生长,改善林木组成和品质及提高森林生产率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是防治松材线虫病防治的重要举措。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0 年第一批省级林业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林规〔2019〕90 号)文件,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着力推进全区森林抚育,改善森林环境,提高防治松材线虫病能力,改善林相提升阔叶化比例,培育珍稀、乡土、彩色树种,维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的协调性和稳定性,改善生态景观,对自然生态系统起到最好保护作用。进一步加快彩色森林和健康森林建设,为松材线虫病防治奠定基础。
(八)提升管理能力
根据浙江省林业疫情防治要求,将疫情监测接入浙江数字森防系统。运行好、管理好浙江数字森防系统,落实全区以小班为管理基本单元,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整体智治为目标的防控管理网络,实现疫情信息上报、除治任务发布、监管核查信息反馈、疫木流向管控、防治质量评价等闭环管理,提升我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管理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指挥部组织领导作用,加速形成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工作格局。科学制定五年攻坚行动实施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完成。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合力,协调和指挥各项防治工作,督查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建立具体监管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专款专用。
召开松材线虫病清理枯死松树部署会,统一各村干部和群众思想认识,层层落实责任措施和任务,建立具体监管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切实承担起防治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落实防疫体系
完善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通力合作,统一思想,切实承担起疫情普查和疫木清理工作的法定职责。
1、林业主管部门职责:经开区生态林业中心负责经开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运作管理,负责林木采伐审批、除治工作方案设计、技术指导、质量抽查、综合防治,以及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监管、巡查执法等工作。安排护林员或兼职网格员开展巡查、封锁、政策宣讲等工作。
2、经开区财政局职责: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的保障落实。
3、南明山街道职责:负责行政区划内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宣讲、政策协调和纠纷处理等工作。成立分管领导挂帅的防疫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各村疫木处置政策。
4、电力、通信,运输、物流等经开区各企业部门职责:建立包装材料进出台账制度,不使用来源不明的松木包装材料及未经过除害处理的松木包装材料。跨县(市)级以上行政区域调入调出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检疫手续,调入的实行报告复检制度。
5、采伐、抚育、注干等防疫专业服务公司职责:服从街道、生态林业中心统一领导,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操作。
6、其他服务机构职责:监理单位认真履职,选派经验丰富的专职监理员入驻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和相关合同精神开展疫木防治监理工作,做好小班验收记录工作等;设计服务单位应认真开展疫木调查统计工作,制定可行的防治方案,完善数据库后期整理和统计工作。
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规定,强化疫木源头管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依法监管,规范涉木企业检疫行为;主动出击,以检疫执法为抓手,杜绝疫木流失事件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森防队伍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投入,经开区财政将松材线虫病除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用于综合防治工作。林业责任单位通过争取补助、开展自筹等方式多渠道争取防控工作经费。适时、有序推进防治资金与防治成效挂钩制度实施,提高防治成效。
各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的原则。各责任单位严格把关不同清理难度区域疫木过磅重量,做好核实登记,严防弄虚作假。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普和法制宣传,普及松材线虫病疫情危害、疫情防控和法律知识。完善乡村最后一公里宣传平台,通过宣传张贴、广播宣讲、微信群发布等措施,深入开展乡村基层一线松材线虫病防治宣讲工作,提高农民防治意识,杜绝乱砍滥伐松木现象。充分发挥媒体、公众的参与、监督等作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松材线虫病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
七、五年行动计划资金预算
年度/项目 | 枯死木清理 | 注干保护 | 喷粉防治 | 森林抚育 | 监理、设计、验收、云森防等其他费用 | 合 计 | |||||
发生面积(亩) | 数量(吨) | 金 额 | 数 量(支) | 金 额 | 数 量(亩) | 金 额 | 数 量(亩) | 金 额 | 金 额 (万元) | (万元) | |
2021年 | 30000 | 6527.9 | 528 | 10000 | 12 | 0 | 0 | 2800 | 120 | 49 | 709 |
2022年 | 27704 | 6000 | 480 | 40000 | 48 | 0 | 0 | 400 | 200 | 58 | 786 |
2023年 | 22500 | 4300 | 430 | 60000 | 72 | 5000 | 15 | 400 | 200 | 57 | 774 |
2024年 | 15000 | 2700 | 324 | 80000 | 96 | 8000 | 24 | 400 | 200 | 52 | 696 |
2025年 | 12000 | 2000 | 300 | 90000 | 108 | 8000 | 24 | 500 | 250 | 55 | 737 |
累 计 | 2062 | 336 | 63 | 970 | 270 | 3701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