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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848572H/2022-37342 文号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丽水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公示
时间:2022-07-07 17:57 来源: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8月8日,进行《丽水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丽水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0—2020年)》对丽水市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现已到期。为适应城市发展新的需求,合理进行丽水市区医疗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提升丽水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7)》、《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73-2016)》、《血站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2020)》、《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77-2016)》、《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丽水市各相关规划以及其它相关法规条例标准,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丽水中心城区莲都区行政辖区范围及莲都区下辖外围乡镇,全区总面积1502平方千米。1.中心城区莲都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莲都区白云、万象、紫金、岩泉、联城、南明山各街道行政管辖范围及碧湖镇、大港头镇,总面积724.06平方千米;2.莲都区下辖外围乡镇范围:包括老竹畲族镇、雅溪镇、丽新畲族乡、太平乡、仙渡乡、黄村乡、峰源乡,总面积777.94平方千米。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三、规划对象

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浙江省医疗卫生事业相关规划以及《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医疗卫生设施包括医疗服务设施和公共卫生服务设施两部分。本次规划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落实,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出原则性要求。

四、千人床位配置标准

规划至2025年,市区医疗机构千人床位数达10.4张,其中市区医院千人床位数达到9.8张、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千人床位数达到0.6张;2035年,规划市区医疗机构千人床位数达10.3张,其中市区医院千人床位数达到9.3张、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千人床位数达到1.0张。

五、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逐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城区实现三级医疗网络向二级医疗网络转变,建立起以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服务网络。

到2035年,市区医院共20家,其中综合医院总数达到6家;中医医院总数达到2家;专科医院总数达到8家;医养结合机构达到4家。规划床位数9286张。

到2035年,市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4家、迁建9家、改扩建12家、调剂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总数达到26家。规划床位数988张。

到2035年,市区共有床位数10274张,千人床位数为10.28张/千人。其中市区医院千人床位数达到9.29张、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千人床位数达到0.99张

到2035年,市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处,监督机构3处,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5处。设置市级急救中心1处,急救分中心2处。设置市级血液管理中心1处。

到2035年,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为101.7公顷。

规划市区医疗服务设施情况一览表

类型

数量

其中

床位数

其中

公办

民营

公办

民营

医院

综合医院

6

5

1

5150

4650(含应急床位600床)

500

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2

1

1

1050

800

250

专科医院

8

3

5

2288

1630

658

康复护理院

4


4

598


598

其他民营小型医院




200


200

小计

20

9

11

9286

7080

220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

10


683

683


乡镇卫生院

16

16


305

305


其中

中心城区

9

9


160

160


其他乡镇

7

7


145

145


小计

26

26


988

988


合计

46

35

11

10274

8068

2206

六、其他公示内容及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本次规划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8月8日(30天)。

2.公示地点。公示方式以网络公示为主,具体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lishui.gov.cn/)和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进行公示。现场公示地点具体是处州公园(东入口)、市图书馆(展示报告厅入口)、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公示栏)。

3.反馈意见方式。

(1)书面邮寄: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3000

(2)电子邮箱:307028162@qq.com

(3)联系电话:0578-2668261

4、附件:

附件1:征求市民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2: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pdf

附件3:莲都区外围乡镇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图.pdf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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