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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508328/2022-38382 文号 丽建党〔2022〕20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6 11: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叶建光:主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叶荣林:协助局长负责建设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法治政府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办公、机关财务和审计、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综治、城市化推进、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涉及建设系统的工作,负责人事教育、机关党建、机关纪检、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分管办公室(信访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人事教育处、直属机关党委、市城建档案馆,联系建设工会工委、团委、妇委会、机关工会、市建设政研会、市建设系统人武部、市建设系统老年体协。负责分管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负责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伟:协助局长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工程监理、造价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绿色建筑与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平安建设、防汛应急、扫黑除恶、蓝天保护战、碳达峰碳中和、建筑施工场所渣土管理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消防、人防相关管理等工作;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分管建筑业管理处、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心、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站(挂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中心)、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挂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和市乡村振兴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顾华洛:协助局长负责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市场、住宅与房地产管理、住房改革和公积金、白蚁防治管理、物业管理、旧住宅区改造、城镇危旧房治理;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分管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白蚁防治站。负责丽水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委员会日常办公室、负责市历史街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新立:协助局长负责城市管理、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城市绿化和亮化、美丽城市、市容环卫、城市供排水、节水、海绵城市建设、韧性城市建设、城市雕塑建设、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负责五水共治、环保督察、经常性文明和卫生城市创建、全域旅游、健康丽水、生态建设等涉及建设系统的工作;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分管领域项目建设、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分管城市建设处、市园林管理中心、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城市亮化管理中心。负责丽阳坑河长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和市区截污纳管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市供排水公司、市风景园林学会。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雪珍: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数字化改革、招商引资、项目计划、城市道路项目建设、交通治堵、创新区(大花园)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及行业归口统计管理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等涉及建设系统的工作。牵头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村镇建设处、计划投资处、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关业务)、市建设技术管理中心。

分工外新增加的工作,由局长临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    

领导分工实行AB角制度,叶建光同志和叶荣林同志互为AB角,陈建伟同志和顾华洛同志互为AB角,吴新立同志和潘雪珍同志互为AB角。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8月25日  


抄送:省建设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委

组织部、市直机关相关单位。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