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044477/2022-38400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环保督察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地市 | 举报区县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02208150021 | 丽水市 | 龙泉市 | 锦秀苑小区楼下城东菜市场噪声严重扰民。 | 噪声 |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一)现场实地噪声监测 8月17日凌晨5:32-5:44(市场经营期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对城东农贸市场夜间边界噪声进行监测,各边界夜间噪声均存在噪声超标情况,具体数据见下表。 8月18日22:36—22:51(市场未开始经营期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又对城东农贸市场夜间机器设备产生的边界噪声进行监测,各边界夜间噪声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具体数据见下表。 (二)主要噪声源分析 联合调查组联合市场经营管理人员对城东农贸市场夜间扰民声源进行摸排,发现主要噪声源为机器设备噪声和市场经营噪声两部分: (1)晚22时至凌晨2时,市场尚未开始经营,噪声源主要为45家市场商铺冷库运作时产生的机器设备噪声。其中此前监测显示噪声较大的7家冷库已根据要求安装开关控制器,其余38家冷库24小时运行。经监测,该时间段边界噪声未超出排放标准,但已形成市场周边本底噪声;(2)每日凌晨2时至6时,市场开始经营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货车驻停卸货、商贩进货交谈、砧板碎骨剁肉、平板推车拉货产生的噪声。 | 属实 | (一)8月18日上午,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龙渊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约谈市场经营管理方,责令其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噪声扰民问题整改方案,对市场经营户新购买的运输工具进行监管强制拆除倒车喇叭,禁止车主使用发动机充氧,更换平板车塑料轮,常态化监督冷冻库限时运行,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降低噪声,约束商贩经营噪声等。 (二)责令市场经营管理方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增派市场夜间值班人员,强化经营户夜间管控,不断改善市场环境秩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根据整改方案要求提交整改工作报告,整改工作情况作为经营管理方诚信经营重要考量,列入后续市场经营竞标活动参考依据。 (三)专项整治组定期对城东农贸市场噪声扰民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各责任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城东农贸市场噪声扰民问题巡查力度,强化对市场经营管理方的管理,严格按照城东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综合协调小组部署,常态长效开展城东农贸市场噪声污染扰民问题整治,巩固整治成效,提升市场周边环境秩序。 | 无 |
2 | D202208120017 | 丽水市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 遂松路300号旭利合成革有限公司废水直排,废气处理设施不运行,窗户无密封措施,危废随意摆放,生产设施与环评不符。 | 水、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废水直排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废水标排口和雨水排放口均未在排水。经查阅相关废水处理合同和结算单,该公司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桶废水、气相回收塔喷淋水和湿法生产线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浙江陕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废水和初期雨水则通过污水站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标排口和雨水总排口处均设有在线监控设施,日常检查中未发现有直排废水的情况。 (二)关于废气处理设施不运行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干法、湿法和后段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分别经过五级、四级和四级气相回收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通过光催化设施处理后排放。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全部装有过程监控设备,开发区环保局可通过系统即时查看企业设施运行情况,根据系统台账,企业不存在废气处理设施不运行的情况。 (三)关于窗户无密封措施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干法、湿法和后段生产线上均按规定设置窗户进行密闭,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气相回收喷淋塔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干法2#生产线的涂台上和湿法2#生产线凝固槽上各有一扇门窗脱落。 (四)关于危废随意摆放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危废是废浆料(桶)、片碱包装袋、擦刀布、废树脂桶,均堆放在危废仓库内。现场检查时,整个厂区和危废车间内无危废堆放,各类危废均已委托丰望、谦诚、永峰等有资质单位处置完毕。但检查时发现危废贮存场所警示标志未粘贴至明显位置,贮存场所内未设置截污沟和相应的应急设施。 (五)关于生产设施与环评不符问题部分属实。 该公司《年产800万米合成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3年10月27日经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08年11月7日完成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2015年12月,因该公司参加循环化项目改造,故编制了《年产8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9月27日通过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由于改造前公司已实施并完成了煤改气和一条湿法生产线余热回收项目,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又于2018年退出循环化改造项目。 经现场核实,该公司主要设备与2016年的环评审批文件一致。由于企业认为主要设备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未继续实施新的循环化改造项目,故未针对新项目开展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 部分属实 | 1.开发区环保局已要求企业对生产线门窗脱落、湿法气相回收喷淋塔处理设施的底座未设置托盘、危废贮存场所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进行整改,2022年9月5日前完成。 2.开发区环保局已于2022年8月15日,对该公司建设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8月16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晓华进行调查询问,8月17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整改意见书。 3.开发区安监局已要求企业对干法废气回收喷淋塔直梯和平台破损、液位计破损,干法废气回收喷淋塔泵皮带轮缺少防护罩,污水处理池水泵联轴处缺少防护罩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同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22]-038 号)。 | 无 |
3 | D202208170024 | 丽水市 | 景宁县 | 鹤溪街道金园丽景小区对面山哈宫项目工地有混凝土搅拌站没有落实防尘措施,扬尘明显,噪声扰民,废水直排鹤溪河 | 扬尘、噪声、水 | 1.反映“鹤溪街道金园丽景小区对 面山哈宫项目工地有混凝土搅拌站”情况属实。千年山哈宫项目因交通运输条件限制,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施工单 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在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机,明确该自拌混凝土搅拌站仅为千年山 哈宫项目建设提供混凝土。 2.反映“混凝土搅拌站没有落实防尘措施,扬尘明显,噪声扰民,废水直排鹤溪河”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查看时,搅拌站的搅拌机在运行,未见明显扬尘现象;未发现废水直排鹤溪河,鹤溪河水质正常;山哈宫项目处于半停工状态,施工内容较少,未发现有夜间施工现象及举报。另查看现场沉沙池,因长时间未清理,积沙较多,沉沙池存在废水外溢风险。 | 部分属实 | 1.已于8月19日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搅拌工作。 2.施工单位停止搅拌后,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场地清理和人员撤离。 3.施工单位于8月30日前完成搅拌站拆除工作,拆除过程中做好安全、扬尘、废水等处理措施。 4.景宁畲族自治县环敕木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于8月31日对拆除现场情况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