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508328/2022-38507 | 文号 | 丽建党〔2022〕21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因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现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若后续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有变动,则按照分工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8月28日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叶建光同志
对市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市建设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和深化清廉丽水建设。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统一领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严厉纠治“四风”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五)深入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高质量推进巡察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二、叶荣林同志
对建设系统直属机关党委及各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分管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建设系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快建设清廉机关。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四)深入开展作风提升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严厉纠治“四风”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三、陈建伟同志
对分管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建筑市场管理、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工程监理、造价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绿色建筑与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平安建设、防汛应急、扫黑除恶、蓝天保护战、碳达峰碳中和、建筑施工场所渣土管理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消防、人防相关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和监督检查,严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四、顾华洛同志
对分管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抓好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市场、住宅与房地产管理、住房改革和公积金、白蚁防治管理、物业管理、旧住宅区改造、城镇危旧房治理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五、吴新立同志
对分管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城市管理、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城市绿化和亮化、美丽城市、市容环卫、城市供排水、节水、海绵城市建设、韧性城市建设、城市雕塑建设、生活垃圾治理、五水共治、环保督察、经常性文明和卫生城市创建、全域旅游、健康丽水、生态建设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六、潘雪珍同志
对分管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数字化改革、招商引资、项目计划、城市道路项目建设、交通治堵、创新区(大花园)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及行业归口统计管理、村镇建设管理、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