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082/2022-38881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蓝碧龙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高质量医养结合养老体系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商市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系统的医养结合人才培训体系 。一是搭建完善的医养结合人才培训体系。2020年11月,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人力社保、卫健、教育等5部门联合发布《丽水市养老人才培养实施办法》,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内医护人员纳入养老人才培养范围。在市卫健委牵头的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与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医养结合机构没有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由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安排。按照医师多点执业的相关规定,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同时,我们根据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推进养老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按实、按需配备到位,以此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二是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在医养结合人才培养方面,市卫生健康委均会组织全市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养结合机构人员参加由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医养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班,同时,每年也会组织开展线下的医养结合工作培训,推动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养结合机构人员加强能力提升、开展工作交流互鉴。下一步,除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组织从事医养结合工作的人员参加,我们也将“探索建立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人才模式”“持续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在怡福家园等大型示范性养老机构设立养老护理员、认知障碍照护培训基地”“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与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医养结合机构没有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由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安排”等措施纳入即将出台的《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当中,进一步加大医养结合人才培养激励力度。三是提高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能力。丽水学院护理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浙江省首批一流本科建设点,护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通过教育部护理学专业认证。丽水护士学校(筹)是丽水市目前唯一一所公办的三年制医学类中等专业学校,现为丽水市首批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首批养老服务评估机构,2022年新增了中医护理专业,计划招生45人。今年,我们已将医养护专业人才培养写入市政府的《浙里长寿·山区颐养行动方案》,开展山区养老“百千万”人才培养行动。四是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待遇。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毕业3年内入职养老服务机构从事一线护理工作的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为中职3万元、专科(高职)4万元、本科以上5万元。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养老企业给予连续3年总额10万元的创业补贴,其中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养老企业就业给予连续3年的就业补贴,每年1万元。
二、每个县市至少建立一家有一定规模的医养结合的养老院。一是养中设医方面,我们鼓励养老机构特别是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提供场所引入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有15家,建立签约服务有74家,到2022年底实现所有养老机构均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医中设养方面,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闲置床位,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内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目前已有龙泉龙南卫生院、松阳古市医院、云和石塘镇中心卫生院、青田中医医院船寮分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利用空余床位在院内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主要为当地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生活照料和医疗健康服务,目前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6家。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何良永(社会福利救助处)
联系电话:2090910 传真:2091576
邮编:323000
丽水市民政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