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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2-38916 文号 -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8 10: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的通知》(浙教办语〔2022〕37号)要求,现就实施我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落实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部署,坚持以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大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助力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文化软实力,推动我市国家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我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到“十四五”末,全市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达到93%;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彰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全市居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不断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推普攻坚计划

1.高质量推进学前儿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以实施“童语同音”计划为抓手,组织开展幼儿园教师、保育人员普通话专项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持证上岗;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改善幼儿园普通话教学设施与服务;鼓励各地广泛开展园对园、师对师、家对家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动态台账调度机制,各地按季度上报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

2.高标准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严格落实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积极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项目;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项培训,通过脱产培训、送培送教、远程自学等方式,对未达标的教师开展专项培训。

3.高效率培训留守青壮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充分借鉴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普通话”教育培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应用技能;积极推动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纳入当地人力社保、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培训项目。

(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1.服务乡村基础教育振兴。推广开设诵读、书法、篆刻等语言文化“第二课堂”,丰富乡村校园文化,助力把乡村中小学校打造为乡村文化中心、品牌特色中心。

2.繁荣发展乡村语言文化。以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为契机,因地制宜开展中华经典文化乡村行活动;积极探索“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进乡村学校,组织诵读、书法、诗词、音乐、戏曲名家进乡村校园;挖掘整理乡规民约、乡村民谣、乡贤文化等,让人听得见“乡音”,记得住“乡愁”。

3.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用好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大学生推普志愿服务团队等力量,在乡村产销对接、旅游康养、文化创意、作品演播等方面提供语言文字服务;会同地方文旅部门,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旅游等特色资源,在打造具有时代特征、乡村特点、语言文化底蕴浓厚的特色产品上提供服务,发挥作用。

(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普及计划

1.全面提升中小学(含幼儿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发挥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和评估评价体系;将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内容。

2.进一步提高社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指标体系;加强社会各类名称、用语用字管理;加强网络语言监管与引导,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语言环境;开展全民诵读、语言文化讲堂等活动,增强我市居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纳入议事日程,纳入相关工作绩效管理目标评价体系。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作为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并加强统筹落实。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积极开展活动,培优补弱,重点要面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薄弱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服务社会语言文化生活需求,推动建立活动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集中式与常态化宣传并举,提升宣传时度效。用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等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融媒体手段,制作推普短视频、微课、公益广告、文创产品等,加强语言文化品牌项目、优秀案例、特色乡村宣传展示。充分挖掘、提炼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推普氛围。

联系人:市教育局张丽明,电话:0578-2626025。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