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082/2022-38941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王永春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好“养老+”组合拳,助推新时代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优化扶持政策”的建议。我们采纳吸收。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2019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发布实施《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首次实现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获得王文序副省长批示肯定。二是修订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政策。2021年重新修订出台《丽水市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对公建民营进行迭代升级,明确操作流程,制定全市统一公建民营合同范本,为全市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提供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并积极引进养老专业团队参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目前全市85%的公办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所有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社会化运营。三是完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政策。2022年将修订出台个关政策,进一步完善运营评估和补贴发放的管理机制,根据星级评定结果确定运营补贴资金,运营补贴标准拟提高至每家10万-30万元,通过年初预拨、年底评估后结算的方式拨付补贴资金。
二、关于“打好‘养老+医疗’组合拳”的建议。我们采纳吸收。一是养中设医方面,我们鼓励养老机构特别是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提供场所引入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有15家,建立签约服务有74家,到2022年底实现所有养老机构均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医中设养方面,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闲置床位,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内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目前已有龙泉龙南卫生院、松阳古市医院、云和石塘镇中心卫生院、青田中医医院船寮分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利用空余床位在院内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主要为当地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生活照料和医疗健康服务,目前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6家。
三、关于“打好‘人才队伍’组合拳”的建议。我们采纳吸收。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创业就业。我们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补贴制度。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养老企业给予连续3年总额10万元的创业补贴,其中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养老企业就业给予连续3年的就业补贴,每年1万元。二是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毕业3年内入职养老服务机构从事一线护理工作的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为中职3万元、专科(高职)4万元、本科以上5万元。三是加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和职业院校等,全市设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20家。将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当地补贴目录清单规定给予补贴(根据技能等级分别给予900元-2800元);家庭照护者培训纳入项目制培训目录清单,按项目制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补助(人均500元)。2020-2021年全市累计培训养老护理人员1.2万人次,今年将继续培训4000人次以上。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何良永(社会福利救助处)
联系电话:2090910 传真:2091576
邮编:323000
丽水市民政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