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64458R/2022-40772 | 文号 | 丽农发〔2022〕129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新疆乌鲁木齐“11·24”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年终岁尾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现结合《丽水市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将《丽水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责任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7日
丽水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全市火灾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查找问题短板、研究工作举措、压实安全责任,推动全市上下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新疆乌鲁木齐“11·24”火灾事故教训,紧紧围绕“遏较大、降亡人、保安全”总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火灾事故,筑牢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的铜墙铁壁,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确保我们农业农村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安稳定、消防安全工作走在前列。
二、工作责任
根据农业农村行业实际,明确六大领域安全生产牵头责任,其中:
1.渔业渔船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与农机化处、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农机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与农机化处、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3.沼气安全:市土肥植保能源总站。
4.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5.农药安全: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种植业处。
6.农家乐民宿安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处。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农业农村领域行业生产生活安全,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
1.突出主题。围绕农机、渔业渔船、沼气、农家乐民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六大领域安全问题。结合《丽水市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农业农村领域易造成“小火亡人”的场所、“大火巨灾”的场所、“有影响火灾”的行为。
2.狠抓重点。重点抓好如农机、水稻收割机作业和转场安全,秸秆离田利用、粮食烘干机消防和防窒息、山地轨道运输机载人、植保无人机作业等农事用火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沼气池等有限空间火灾隐患,农家乐民宿等设施场所消防安全,督促各类农业主体、群众加强用火管理并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全面优化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持续深化“生命通道”畅通工程,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顺利疏散。
3.关注时段。确保圣诞、元旦和春节等“重点时段”平稳可控,全国两会、省两会、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地、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组织对农家乐民宿等重要设施场所开展排查检查,有效避免私接电路、易燃易爆物品乱堆乱放等乱象,加大社会面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的防控力度。
(二)组织消防安全大培训
1.结合特点培训。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我市冬春季节火灾特点,修订编发《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手册》,突出场所火灾风险、隐患特点和整改方法,各地、各责任部门要积极宣传手册内容,并按要求发放至相关部门和基层,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和学习使用。
2.逐级分类培训。2023年1月15日前,各地、各责任部门要逐级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工作,可结合党的二十大宣讲活动,通过分类分批、线上线下等多方式,充分利用乡镇宣传栏、文化礼堂等阵地,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农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辨识、安全管控和教育培训。
3.加强闭环管理。各地、各责任部门要做到安全隐患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等全过程闭环管理,增强农村生活生产主体的冬春用火用电安全意识,提升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的能力。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
1.组织各类媒体宣传。各地、各责任部门要发动各级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本地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工作动态,跟踪报道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推广宣传工作先进经验做法。要结合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以网络直播、短视频、微联动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要节点,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形势,适时发布相关警示提示信息。
2.加强教育警示宣传。各地、各责任部门要积极报送重大火灾隐患线索,鼓励干部群众通过“浙里办”APP的“隐患随手拍”应用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抓住各类有利时机开展宣传教育警示。要适时组织相关行业、单位和人员观看火灾案例警示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3.发动干部群众宣传。各地、各责任部门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督促行业系统组织消防疏散演练。要根据冬春季节火灾和农业农村特点,依托全市开展连心走亲助推除险保安网格专项拉练活动,积极发动农业农村领域干部、乡镇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深入田间地头、农村开展消防宣传,向农民讲解消防安全常识、火灾事故案例、农村防火注意事项等知识。要紧盯农村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强化消防宣传渗透力,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养。
四、工作步骤
此次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23日前)。各地、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高规格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全国两会开幕前)。各地、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方式,根据辖区特点,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排查登记和日常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全国两会开幕后至3月底前)。各地、各责任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做法、提炼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责任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面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队伍,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定期排查整治。各地、各责任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确保整改到位,开展问题回头看,在规定时限内逐一销号。要持续做好农业农村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每月更新报送《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总清单》。市农业农村局检查组将根据情况继续开展“四不两直”检查。
(三)突出结果导向。各地、各责任部门要以安全事故总数、火灾亡人数等结果性指标为工作导向,参考本方案内容要求,结合行业领域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和产业结构特点,找准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治理。
各牵头部门(单位)的阶段性小结和《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总清单》请于每月22日下班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宏娜,联系电话:0578-2621979。
附件:《丽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市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消安委〔2022〕9号)》